2004年7月21日

自由與道德

◎發表於《智識民主與世界革新》網誌



自由民主政體以自由作為其意識型態基礎,而非以道德作為基礎,似乎會造成民眾在自由之下的道德淪喪?表面上看起來,放棄了至高無上的道德權威,而訴諸卑微無奇的自由理念所建立的國度,民眾又何能達成崇高的美善生活呢?但在政治實踐上,所謂高尚的道德權威真的就可以建立美善國度嗎?所謂卑微的自由保障真的就必定導致民眾敗德嗎?

自由並非可以任意妄行,而是必須不能妨礙他人自由。在此前提下,人們之間的許多道德互動,就自然而然的因應產生。因為不可妨礙身體自由,所以不可殺人或傷人。因為不可妨礙產權自由,所以不可偷竊或劫盜。因為不可妨礙他人維護名譽的自由,所以不可造假毀謗。因為不可妨礙組成家庭的自由,所以不可有婚外情。因為不可妨礙社群團體所合法組織的自由,所以加入其團體者,必須遵守團體組織的規章約定。因為集結全體民眾財力,以辦設健康醫療的國家保險,所以必然傷害身體健康的惡習,必須逐步禁止,否則自以惡習傷身者,竟要公眾集體財力負擔其自戕結果,豈非妨礙公眾自由。色情媒體不可公開播放,因為妨礙未成年者身心的健康發育自由。上述與未述的許多規範,皆以自由為前提而導出,其實也就對應著人類社會以往的道德規範。這些規範並不需要崇高道德權威的啟示指導,就可以在民眾維護自由的共識下,以自由為基礎而導出,成為國家的法律規章與教育規範。

自由必然伴隨著公共秩序,這種秩序是個體為了維護自由,而在相互制衡下自發產生的秩序,再由國家形於法律規章。但重視道德秩序者可能還是會認為,法律規章顯然只是外在力量,雖然可以約束行為,畢竟無法使人發自內心真誠奉行!所以國家還是應該建立道德權威,以讓民眾尊崇敬奉!

但以政治力量所建立的道德權威,卻會面臨權力腐化與世俗偽善的問題!

由國家力量所建立的道德權威,必然要與政治權力結合─政治權威運用權力支持道德權威,道德權威藉由教化鞏固政治權威。而權力所帶來的名位利益,必然會使許多爭名逐利之徒,競相偽善以標榜一己道德心性,來獲取道德權威所伴隨的種種政治利益。道德權威的偽善腐化,終而必將導致民眾鄙視與價值失落!更糟的是,因為結合政治所伴隨的國家權力,使偽善的道德權威即使喪失了民眾的尊敬,卻仍可藉政權力量強迫民眾服從。結果,民眾在認清謊言之下被迫順從,只會更造成民眾對於現存權威的仇視與憤怒。中古時期的天主教羅馬教廷,教皇具備了政教力量支持的無上權威,貪婪腐化至鬥爭權位、荒淫斂財,終而激起民眾不滿,導致後來宗教革命的爆發,可為殷鑑!

何況民眾對於道德的真誠信仰,並非來自政治上的強制規範,而是絕大多數來自宗教上超越世俗的理想。基督教徒或回教徒之所以奉教行善,是因為信仰上帝必將賞賜信者進入天堂,不信者必下地獄。多數佛教徒、道教徒之所以真誠行善,是因為相信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法則。這些宗教教義都是有著超越俗世的人格神祇或自然法則,可以遂行無限廣泛的賞善罰惡!所以拋卻俗世利益的行善,可以成為教徒獲取神聖利益的手段!教徒因而會在追求神聖利益的利己心態下,進行捨棄俗世利益的利他服務!換言之,絕大多數虔誠行善的宗教教徒,他們欲求利己的人性本能並無改變,只是因為宗教教義提供了超越世俗利益的宇宙觀,所以他們才真誠自願地行善濟世。

道德權威的真正力量,並非來自政權教化,而是源於真誠信仰。世俗政權教化所樹立的道德權威,必然沒有超越世俗之理念所造就的宗教權威,來得能夠陶鑄民眾的真誠道德信仰。然而宗教既然超越世俗,也就會訴諸超越凡俗經驗的絕對價值,而不同宗教的基本價值更是往往相互衝突!因此,確立某種宗教信仰作為國教,實在是違反自由精神,也必然帶來國家的認同分裂危機!而且更重要是,宗教信仰的超越理念並不需要世俗政權支持,就可以造就信徒的真誠信仰─需要世俗政權支持才能存在的宗教,根本就難以啟發民眾的真誠信仰!宗教真正所需政治體制所支持的,僅是民眾的信仰自由。世俗政權與特定宗教的結合,往往只是造成其宗教組織的腐化墮落,與其政權統治的自大傲慢!

因此,企圖以政治實踐建立道德權威,往往造就偽善風氣,而且還有導致暴力衝突與國家分裂的危險!如此一來,表面上追求崇高道德的權威訴求,在政治實踐上卻會遠離道德,反而是訴諸卑微自由下,所包容的自發宗教信仰,反而容易造就民眾的真誠道德。

為什麼會有如此似乎因果相悖的事實呢?這可由道德與政治的兩類面向方析:

一是在道德面向上:

道德的本質基礎,在於謙卑,而追求成為權威,往往帶來傲慢,從而也就容易遠離道德。真正具備道德者,往往謙卑處世,無心追求權威地位,只是因其道德風範使人仰慕,才會致使民眾尊崇而成權威!然而一心欲登道德權威者,往往傲慢凌人,汲汲營營於眾人的敬仰崇拜,也就心繫權威而疏離真誠道德了!將政治與道德結合,遂使道德權威來自國家塑造,而非來自社會自發的敬仰,也就必使傲慢之習壓迫謙卑之風,從而也就失德遠道了!

二是在政治面向上:

政府試圖指導民眾的宗教道德,企圖以建立國教來培養民眾的道德真誠,就正如同政府試圖統御民眾的經濟市場,企圖以建立國營事業來致使民眾富裕,都是大愚若智的作法!宗教既然訴諸超越世俗之心靈體驗,則要如何以世俗政府,去判斷宗教教義與宗教大師之真偽呢?想用政治上的世俗權威去建立宗教上的道德權威,正如同想用政治權威去建立科學權威,不但是自不量力,也會帶來政治與宗教的偽善墮落!

那難道世俗政府就不應該注重民眾道德嗎?

當然不是!政府雖然不應該去指導民眾的宗教道德,但有必要去維護一個公正信實的宗教發展環境,正如同政府不應該去參與企業經營,但有必要去維護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當代自由民主國家,正是因為沒有創造出良好的宗教發展環境,所以才容易產生許多宗教欺詐,因而民眾也並未真正享有宗教自由。自由並非放任,必須培育出民眾運用自由的能力,與建立出維護自由的社會環境,才是真正擁有自由。因此,《智識民主》必要具備如下政策作為以維護宗教自由:

◇民眾必須受到良好宗教教育,以讓民眾理解宗教乃是人類文明的心靈探究傳統,不能隨便歸之迷信!宗教之所以有許多不同教派,正如同科學之所以有許多不同學派,是探究過程中的必然現象。藉由解說各大宗教的基本教義與教史沿革,讓民眾可以有所比較抉擇,也可以抑遏許多宗教騙徒的欺詐行為。

◇民眾必須受到基本禪修訓練,以讓民眾可以自行深入心靈探究,心靈探究才是一切宗教的根源基礎。而且禪修所帶來的心靈提昇,才能根本轉化心性,真正能夠體驗道德之樂。

◇宗教教團與宗教權威必須受到財務與操守的有效監察,以防止宗教騙徒的圖利行為。


上述關於自由與道德的討論,說明了自由與道德不但不相違背,反而有著深刻關聯。維護自由必然是與道德相關,也正相通於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由規範其實也就對應著人類社會共通的基本道德規範,而道德真誠必然要在自由社會才能容易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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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性道德的科學研究,最近西方一位學者 Matt Ridley 以自然演化的觀點,寫了一本充滿客觀實證的傑出著作─《The Origins of Virtue: Human Instincts and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台灣的中文譯本名為─《德性起源:人性私利與美善的演化》‧時報文化出版。這本書由生物基因開始,一直論述到人類社會的政治與經濟,全面探討了人類道德的許多面向。任何關心社會道德的人,都應該閱讀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