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9日

儒教與士道

◎發表於《智識民主與世界革新》網誌
  http://mypaper.pchome.com.tw/armida/post/1240099527


自從西潮東漸以來,隨著傳統文化與時代發展的斷裂傾向,代代關心中華文化傳承發展的人士,不斷提出各種轉化傳統的對策方案。最早由清代康有為所提出的“建立儒教”構想,企圖將傳統儒家轉化為宗教,從而在時代變局下,以求守護固有的民族傳統精神。而在當代中國的轉型困局與世潮激變下,許多努力振興文化傳統的各方學人,又再試圖以建立儒教的路向,來確保文化命脈,甚至企圖建立“文化民族主義”!如此創立“儒教”以轉化傳統的路向,會有什麼問題與前景?又與“智識民主”藉以轉化傳統的“士道”路向,有何差異?在此文中,謹以目前一己所思,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探究討論。

古代中國的傳統儒家發展,一直是偏於人文面向,而非宗教面向。所以在儒家傳統下所鞏固的皇朝政權,並非如同古代西方的政教合一的國家,去嚴禁其他的宗教思想。中華文化所原生開創的傳統意識型態,其實是人文與宗教兼具─正如原始思想中的“民”與“天”之觀念。遠在春秋戰國的思潮激蕩時代,儒家其時尚未取得官方意識型態權威,而道家也尚未形成道教。在漢朝大一統的社會發展下,傳統裏的偏人文成份匯結成為“儒教”,傳統裏的偏宗教成份匯集成為“道教”,而儒、道兩教其實有著許多共通觀念與語彙。儒教與道教,兩者本就是從固有文化傳統中,昇華形成的人文成份與宗教成份,是在歷史發展下,經由思想與行動的文化累積而演化產生。人文面向的儒教傳統,主要關心著現世的政治與社會,而宗教面向的道教傳統,主要關心著人們的身心與性命。儒、道兩教的許多思想,其實就是文化傳統中比較合乎人性、比較具有永恆價值的部份,在文明演化下,逐步藉由歷史汰擇而成。又有源於印度的佛家傳統東傳中土,以其深瀚的宗教理論與修行實證,影響並融入了文化傳統,終而形成了唐代以後,儒、道、佛,三教混和的中華文化傳統樞軸。

佛教對於心靈與宇宙的境界體悟,最為深入透徹,理論體系也最嚴密完備,但卻往往忽略其它現世需求。道教重視修仙成道過程的身心培養,比較顧及世俗的長壽養身。佛、道兩教都是面向出世,雖會要求信眾遵守道德規範,卻不太過問儒家所關心的政治體制與社會體系,而儒家亦不關心出世面向,所以以往有著「以儒治世,以道治身,以佛治心」的說法。

傳統儒教既然原是偏於人文面向的文化傳統,現今若要建立儒教成為一種宗教傳統,也就面臨如何在人文與宗教之間轉換的問題!

第一種方法是接收文化傳統中的宗教成份: 但如此一來,儒教就會成為掛著儒家招牌的道教、佛教或是另類滿天神佛的宗教。其實例如現今台灣就有宣稱儒、道、佛、耶、回的五教合一宗教─“一貫道”,現稱“天道”。“一貫道”之名,來自孔子所說的“吾道一以貫之”,後有改為“天道”之名,也是來自中國傳統的“天”觀念。一貫道雖也宣揚道德,但其教義雜拌五教,所造就之混亂離譜,實是慘不忍睹,而且其修行方式也大有嚴重問題!還有一例是以古中國的“天”與“上帝”觀念,融入道德教誨與修行體悟的“天帝教”(http://tienti.info)。若要如此轉換以建立儒教,那轉換後的宗教還能算是儒教嗎???還不如直接選擇傳統文化的佛教或道教來當國教!也就不用建立儒教的宗教了!

第二種方法是將傳統儒教的人文成份,賦予宗教價值: 這種方法雖然可以將原有的人文成份,轉植入宗教形式,但卻會缺乏宗教理想。缺乏理想而僅餘形式的宗教,是無法獲得民眾的真誠信仰!因為宗教精神多是來自超越世俗的理想境界,沒有超越世俗的儒教理念,除了自比偉聖的少數儒士外,實在難以獲得一般民眾真誠信仰。自比偉聖的儒士,在儒教實踐中,是欲立德、立功、立言,來主導教化以率領眾人實行道德生活。這種權威角色心態,本身就可以提供這些儒士,種種凌駕眾人的優越感與成就感,更何況隨之而來的歷史名位尊榮!但在作為被立被教的普羅群眾而言,並沒有上述利益可得,所以雖然跟隨教化,卻難有自比偉聖的儒生真誠!對於這些普羅大眾而言,進入天堂、修成神佛、或是行善積功換取福祿的夢想,絕對是比讓他們屈居人下的現實儒教角色,要來得有吸引力與真誠信仰。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代中國民間信仰是以佛教、道教為主,儒教多是存於政治儀典與社會觀念─淳淳告誨的單純道德教誡,對於民間社會的止惡揚善力量,絕對遠遠低於宗教以賞善罰惡的天堂地獄或因果報應觀!

除了上述兩種宗教轉換困境外,現今建立儒教的目的,往往是與復興中華文化的民族主義情結有關。許多人士是為了復興民族精神,才來提倡建立儒教,而非是基於普世幸福理想與終極生命關懷。許多追求普世價值的宗教,尚且因為歷史因素,終而只是形成某些民族的傳統文化,而非普世文化!更何況一開始就以復興民族文化為志,又怎能具備感動民眾生命的內在力量呢?孔子當年苦心奔走各國,乃是為了當時全天下的普世理想,才有後世的儒家傳統。如果當年孔子只是為了魯國一國的前途復興,只奉魯國文化傳統為尊,而不顧天下其他國族的優良文化傳統,那還會有今天的儒家傳統能夠持續影響後世嗎?

今天意圖建立儒教為國教,又故步自封於本國傳統,一心以復興民族文化傳統為志,結果卻要使儒教以偏離其立教根本的人文精神與普世理想為代價!如此作為,即使終能建立宗教化的儒教,但是偏離人文精神與普世理想的儒教,還有根本精神內涵嗎?還有未來發展可圖嗎?這樣存在的儒教,豈不真成了 Joseph R. Levenson 在《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中所說的“博物館遺產”!這種儒教遺產對於保存民族文化當然是有其重要價值,就如同猶太教對於猶太人是有其重要價值,但民族宗教化後的儒教卻必然喪失以往儒教的根本精神─祂再也不是全天下人類的共通人文理想了!

智識民主建立“士道”的路向,正與文化民族主義建立“儒教”的路向相反,而又形成互補─儒教是回顧與保留過去文化遺產的路向,士道是展望與開創未來文明前途的路向;士道可以成為儒教指向未來發展的文明前途,儒教可以成為士道溯及過去傳統的文化遺產。士道並不僅是承接中華文化傳統而已,士道乃是要承接與開創世界人類的人文傳統。古代與現代的許多儒家學者都常說儒家是道德心性之學,這是矮化儒學的說法。孔子所提倡的儒家精神,其實是一種人文政治理想,儒家教育原來是要培育全人人格能力的教育,而非僅是道德教育!禮、樂、射、御、書、數的教育理念,在士道教育中歸為崇文以智、修身以仁、尚武以勇的文士道、修士道、武士道。

士道具有儒家傳統,但並非傳統儒教。士道乃是融合來自東方儒教歷史的士人傳統與西方社會發展的智識人傳統,又結合了自由民主的政治理念,而以智識民主為政治實踐體制的人文政治理想,保留了對於人文精神與普世理想的追求,但卻混融了許多儒教傳統以外的文化與思想,而試圖建構出世界人類的共通人文理想。

士道傳統與智識群體有關,但並不代表士道只是局限於智識群體,也不代表士道僅是一種階層理念。士道乃是形成自由人格的基礎,自由人格的能力培育是必然與所有公民相關,正如同儒家的道德教化,必然是與所有民眾相關─如同聖賢是儒家的立身追求目標,士道是在自由主義下的追求目標。為什麼自由主義竟要有追求目標,豈不違反了自由精神嗎?因為士道並非立身的終極目標,而是立身的必經階段目標。所謂士道是立身階段目標,倒不是說人人必須成為士民,正如同儒家也並不代表人人必須成為儒生!而是指士道是要培育民眾的全人能力,以使民眾能夠真正享用自由與維護自由,所以士道對於自由是必要的。當代西方的兩種自由主義之爭,只是著重在政府與社會的政治關係上論辯,但卻忽略了自由人格能力的培育!忽略個人問題角度而偏重社會問題角度,豈非當代自由主義之歧途?需知,若乏自由人格之個人,自由社會與民主政府即會沉淪崩亡!

士道的人文政治理想,對於自由民主的永續健全與人類文明的精神基礎,有著絕對必要!

關於自由民主的永續健全,在《智識民主》的相關論述已經談及。而士道作為智識民主的意識型態,既是發揚自由主義,也是守護社會主義─培育民眾之維護自由與追求幸福的全人能力,必然要具備平等的教育機會與健康保障,而這正是社會福利的根本訴求。士道所培育的士民社群與其代表的中產階級利益,作為引領公民民意的中道民主力量,以使自由民主體制能在人類社會永續生存與健全發展。

關於人類文明的精神基礎,是指士道基於人文精神所推動的智識教育與禪修教育,可以協助宗教信仰的健全發展。我在《自由與道德》一文中,已經談及民眾的道德真誠需要自發宗教信仰的支持。但是宗教信仰的道德真誠也常有被欺騙利用的危險,人類騙徒所追逐的俗世利益,不外是世間的財色權位,比較容易可以揭穿,鬼神欺騙所求索的性命利益,就很難辨明!

人類所處的物質世界,只是存有世界的一個面向,宗教信仰所涉及的鬼神,都是存於人間物質世界外的其他種種世界。那些世界中也有種種國度與勢力範圍,其中關係的錯綜複雜,絕對不比人間單純,大多也是有著權力競爭與戰爭衝突。居於天上的高等神祇,作為比人類高級的生命形態,所創的宗教信仰,往往比較真誠想要指引人類的靈性提昇,以能升天共享幸福快樂。但與人間比較密切的許多低等鬼神,所創的宗教信仰,往往涉及利益交換與詐偽欺騙,所以孔子會說“敬鬼神而遠之”,並不是沒道理的!

許多鬼神藉由人類的信仰崇拜來獲取利益,如果只是人與鬼神的利益交易,雙方相互幫忙,雖然無法藉由此種信仰提昇靈性,但總還不至造成禍害!但若鬼神藉由宗教信仰來從事詐偽欺騙,那種禍害是會傷及被騙信徒的身心性命!妖魔鬼怪往往偽裝建立了訴求道德的宗教信仰,藉由信徒的虔信盲從,一方面招攬信徒以擴充自己的集團勢力,一方面藉由信徒的真誠奉拜,吸取信徒的性命精氣,以滿足欲望與增強自己的妖法魔力。因此,邪教信徒往往會被妖魔附體,或是因為精氣被吸而精神恍惚痴呆,終而導致嚴重扭曲或傷及性命。即使原本立意良善的正派宗教,也有可能被妖魔假藉外表形式,而取代原本神祇立意,用來欺騙信眾。而這些問題因為牽涉到與其他世界的爭端,除非違反了人類世俗社會的法律規範,否則往往很難以世俗方法解決,更非政治力量能夠有效干預!

因此,只有基於人文精神基礎,而在智識理性與禪修靈性的教育訓練下,才能使民眾的宗教信仰獲得比較安全的保障─士道的人文精神對於宗教信仰的安全保障,正如同自由民主對於世俗政治的安全保障。而未來士道傳統中的修士道,藉由心性禪修的實證探索研究,可以逐步以人類文明的集體力量,逐漸破解許多宗教信仰中的神秘經驗,累積許多關於靈性世界的實證知識。未來可讓人類民眾的宗教信仰與靈性生活,日趨昇華,又可逐漸減少宗教詐騙與性命傷害,方能真正提昇人類的道德水準!人類文明才會有穩固健全的精神基礎,人類生命才能邁向真正的幸福快樂!

因為士道僅是人文理念,不與宗教衝突,所以可有佛教之士、道教之士、基督教之士、回教之士等種種宗教理念所支持的士道精神。這與以往古代中國的佛教、道教與儒家的融和共處是一樣的情形。 

人類文明未來的發展趨勢,必然是要走向自由民主的深化與精化,所以想要建立儒教成為國教,以推動文化民族主義,既是違反自由原則,還會因為宗教信仰衝突,帶來現實中國的認同分裂危機!但若只是轉換傳統儒教成為宗教化的儒教,作為眾多宗教信仰中,代表儒家文化精神的信仰傳承,就有著文化精神的遺產價值。而士道作為智識民主的意識型態,則可在人類的自由民主體制之不斷精深發展下,日新又新的永續輝耀存在!自由民主國家當然應該是政治與宗教分離,但政治與教育是不能分離的,現代所說的“教育”也就類似古代的“教化”。宗教化的儒教不能被定為國教,但作為自由民主意識型態的士道,是應該納入國家教育體制。

士道是一種人文教化,並非宗教,所以需要國家體制的支持,也會成為國家意識型態。國家教化之政治本質,在於確立國家社會的公共價值認同。並不是只有專制極權國家才需要公共認同,自由民主國家也需要公共認同。凡是形成群體組織,必然要能確立群體規範的公共認同,否則就會因為各行其是而秩序淪喪,進而組織解體!儒教以往即在確立古代中國的公共認同,而士道即在確立智識民主的公共認同。而公共認同是與整個政治體制有關,因為人文理想必須透過政治以實踐,所以整個智識民主體制,也就是士道的外王實踐,而此種實踐又正解決了當代自由民主體制所遭遇的問題與困境。

儒教以往一直是中國的國家教化體制,但當以往的傳統政體崩亡後,隨之也就失去所附的軀殼,余英時在《現代儒學的困境》一文中已經用“游魂”譬喻此種困境!士道是由儒魂中昇華而出的新魂,而智識民主則是其自由民主的新軀!神盟銘文中第二段所述的“聖賢士道,智識民主”也就是說著士道與智識民主的關係,“聖賢士道”並非說士道是以聖賢為目標,而是指成就聖賢必須以士道的全人人格與人文教育作為基礎!

士道是高舉著自由人格的理想境界,以此理想作為教化楷模,推動全體國民的全人教育。士民資格是透過教育與考試,永遠對所有民眾開放的!當然並非每人都可以成為士民,成為士民也並非就是具備理想人格能力,但士道卻是指引人們可以永遠不斷努力前進的境界,正如同儒家倫理對於修身成為聖賢的期許!自由與道德在人類行為上,其實是一體的兩面,自由是從個人活動方面開展,道德是從社會規範方面開展,殊途而同歸,所以士道與儒教其實也可算是一體之兩面。《論語》中有句話:『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正也展現了此種精神。

儒教是士道之父,士道是儒教與自由女神所愛戀婚育之子。作為父親的儒教以往也曾活潑生存於中國歷史,但現在僅存牌位祭祀以供追念風範。活的儒教早已死亡消逝,但是新生的士道正在茁壯成長,而且還要超越父親的活動範疇,由中國而擴展到全世界。只要士道能夠生生不息的永續發展,儒教就永遠會被追思禮拜,雖死猶生!

2004年7月21日

自由與道德

◎發表於《智識民主與世界革新》網誌



自由民主政體以自由作為其意識型態基礎,而非以道德作為基礎,似乎會造成民眾在自由之下的道德淪喪?表面上看起來,放棄了至高無上的道德權威,而訴諸卑微無奇的自由理念所建立的國度,民眾又何能達成崇高的美善生活呢?但在政治實踐上,所謂高尚的道德權威真的就可以建立美善國度嗎?所謂卑微的自由保障真的就必定導致民眾敗德嗎?

自由並非可以任意妄行,而是必須不能妨礙他人自由。在此前提下,人們之間的許多道德互動,就自然而然的因應產生。因為不可妨礙身體自由,所以不可殺人或傷人。因為不可妨礙產權自由,所以不可偷竊或劫盜。因為不可妨礙他人維護名譽的自由,所以不可造假毀謗。因為不可妨礙組成家庭的自由,所以不可有婚外情。因為不可妨礙社群團體所合法組織的自由,所以加入其團體者,必須遵守團體組織的規章約定。因為集結全體民眾財力,以辦設健康醫療的國家保險,所以必然傷害身體健康的惡習,必須逐步禁止,否則自以惡習傷身者,竟要公眾集體財力負擔其自戕結果,豈非妨礙公眾自由。色情媒體不可公開播放,因為妨礙未成年者身心的健康發育自由。上述與未述的許多規範,皆以自由為前提而導出,其實也就對應著人類社會以往的道德規範。這些規範並不需要崇高道德權威的啟示指導,就可以在民眾維護自由的共識下,以自由為基礎而導出,成為國家的法律規章與教育規範。

自由必然伴隨著公共秩序,這種秩序是個體為了維護自由,而在相互制衡下自發產生的秩序,再由國家形於法律規章。但重視道德秩序者可能還是會認為,法律規章顯然只是外在力量,雖然可以約束行為,畢竟無法使人發自內心真誠奉行!所以國家還是應該建立道德權威,以讓民眾尊崇敬奉!

但以政治力量所建立的道德權威,卻會面臨權力腐化與世俗偽善的問題!

由國家力量所建立的道德權威,必然要與政治權力結合─政治權威運用權力支持道德權威,道德權威藉由教化鞏固政治權威。而權力所帶來的名位利益,必然會使許多爭名逐利之徒,競相偽善以標榜一己道德心性,來獲取道德權威所伴隨的種種政治利益。道德權威的偽善腐化,終而必將導致民眾鄙視與價值失落!更糟的是,因為結合政治所伴隨的國家權力,使偽善的道德權威即使喪失了民眾的尊敬,卻仍可藉政權力量強迫民眾服從。結果,民眾在認清謊言之下被迫順從,只會更造成民眾對於現存權威的仇視與憤怒。中古時期的天主教羅馬教廷,教皇具備了政教力量支持的無上權威,貪婪腐化至鬥爭權位、荒淫斂財,終而激起民眾不滿,導致後來宗教革命的爆發,可為殷鑑!

何況民眾對於道德的真誠信仰,並非來自政治上的強制規範,而是絕大多數來自宗教上超越世俗的理想。基督教徒或回教徒之所以奉教行善,是因為信仰上帝必將賞賜信者進入天堂,不信者必下地獄。多數佛教徒、道教徒之所以真誠行善,是因為相信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法則。這些宗教教義都是有著超越俗世的人格神祇或自然法則,可以遂行無限廣泛的賞善罰惡!所以拋卻俗世利益的行善,可以成為教徒獲取神聖利益的手段!教徒因而會在追求神聖利益的利己心態下,進行捨棄俗世利益的利他服務!換言之,絕大多數虔誠行善的宗教教徒,他們欲求利己的人性本能並無改變,只是因為宗教教義提供了超越世俗利益的宇宙觀,所以他們才真誠自願地行善濟世。

道德權威的真正力量,並非來自政權教化,而是源於真誠信仰。世俗政權教化所樹立的道德權威,必然沒有超越世俗之理念所造就的宗教權威,來得能夠陶鑄民眾的真誠道德信仰。然而宗教既然超越世俗,也就會訴諸超越凡俗經驗的絕對價值,而不同宗教的基本價值更是往往相互衝突!因此,確立某種宗教信仰作為國教,實在是違反自由精神,也必然帶來國家的認同分裂危機!而且更重要是,宗教信仰的超越理念並不需要世俗政權支持,就可以造就信徒的真誠信仰─需要世俗政權支持才能存在的宗教,根本就難以啟發民眾的真誠信仰!宗教真正所需政治體制所支持的,僅是民眾的信仰自由。世俗政權與特定宗教的結合,往往只是造成其宗教組織的腐化墮落,與其政權統治的自大傲慢!

因此,企圖以政治實踐建立道德權威,往往造就偽善風氣,而且還有導致暴力衝突與國家分裂的危險!如此一來,表面上追求崇高道德的權威訴求,在政治實踐上卻會遠離道德,反而是訴諸卑微自由下,所包容的自發宗教信仰,反而容易造就民眾的真誠道德。

為什麼會有如此似乎因果相悖的事實呢?這可由道德與政治的兩類面向方析:

一是在道德面向上:

道德的本質基礎,在於謙卑,而追求成為權威,往往帶來傲慢,從而也就容易遠離道德。真正具備道德者,往往謙卑處世,無心追求權威地位,只是因其道德風範使人仰慕,才會致使民眾尊崇而成權威!然而一心欲登道德權威者,往往傲慢凌人,汲汲營營於眾人的敬仰崇拜,也就心繫權威而疏離真誠道德了!將政治與道德結合,遂使道德權威來自國家塑造,而非來自社會自發的敬仰,也就必使傲慢之習壓迫謙卑之風,從而也就失德遠道了!

二是在政治面向上:

政府試圖指導民眾的宗教道德,企圖以建立國教來培養民眾的道德真誠,就正如同政府試圖統御民眾的經濟市場,企圖以建立國營事業來致使民眾富裕,都是大愚若智的作法!宗教既然訴諸超越世俗之心靈體驗,則要如何以世俗政府,去判斷宗教教義與宗教大師之真偽呢?想用政治上的世俗權威去建立宗教上的道德權威,正如同想用政治權威去建立科學權威,不但是自不量力,也會帶來政治與宗教的偽善墮落!

那難道世俗政府就不應該注重民眾道德嗎?

當然不是!政府雖然不應該去指導民眾的宗教道德,但有必要去維護一個公正信實的宗教發展環境,正如同政府不應該去參與企業經營,但有必要去維護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當代自由民主國家,正是因為沒有創造出良好的宗教發展環境,所以才容易產生許多宗教欺詐,因而民眾也並未真正享有宗教自由。自由並非放任,必須培育出民眾運用自由的能力,與建立出維護自由的社會環境,才是真正擁有自由。因此,《智識民主》必要具備如下政策作為以維護宗教自由:

◇民眾必須受到良好宗教教育,以讓民眾理解宗教乃是人類文明的心靈探究傳統,不能隨便歸之迷信!宗教之所以有許多不同教派,正如同科學之所以有許多不同學派,是探究過程中的必然現象。藉由解說各大宗教的基本教義與教史沿革,讓民眾可以有所比較抉擇,也可以抑遏許多宗教騙徒的欺詐行為。

◇民眾必須受到基本禪修訓練,以讓民眾可以自行深入心靈探究,心靈探究才是一切宗教的根源基礎。而且禪修所帶來的心靈提昇,才能根本轉化心性,真正能夠體驗道德之樂。

◇宗教教團與宗教權威必須受到財務與操守的有效監察,以防止宗教騙徒的圖利行為。


上述關於自由與道德的討論,說明了自由與道德不但不相違背,反而有著深刻關聯。維護自由必然是與道德相關,也正相通於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由規範其實也就對應著人類社會共通的基本道德規範,而道德真誠必然要在自由社會才能容易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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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性道德的科學研究,最近西方一位學者 Matt Ridley 以自然演化的觀點,寫了一本充滿客觀實證的傑出著作─《The Origins of Virtue: Human Instincts and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台灣的中文譯本名為─《德性起源:人性私利與美善的演化》‧時報文化出版。這本書由生物基因開始,一直論述到人類社會的政治與經濟,全面探討了人類道德的許多面向。任何關心社會道德的人,都應該閱讀此書!

2004年7月15日

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

◎發表於 原道儒學網 之 《儒學聯合論壇》


自由民主在人類政治中是絕對必要的,雖然現今盛行的西方自由民主體制,還有許多弊病,但這並不妨礙其基本價值,因為其他政治體制會有更多更重的弊病!雖然自由民主是絕對必要,卻並非只要接受自由民主,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自由民主並非萬能,而且自由民主政體的成功轉換,涉及國家社會全體機能,不是能夠一蹴可及,必須謹慎逐步推動!

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是建立在人類世界的客觀事實─人的理性與良知都是有限的,無法判斷誰可以代表絕對正義或絕對良善。因此,每人可在不侵犯他人自由下,自由追求自己的理想與幸福,而非外在權威的強加,因為沒有人可以代表絕對良善。而涉及群體的事務,就必須讓人人都可平等參與民主決策,因為沒有人可以代表絕對正義。

但上述立場,會讓很多重視道德秩序的人非常不滿,因為他們認為政治就應該要追求正義良善,自由民主竟然棄正義良善而不顧,豈非造就民眾心靈墮落!他們的苦心憂慮當然很有道理,但是問題在於,政治之“應然”─應該要如何,不見得會與政治之“實然”─實際會如何,能夠達到符合!應該要正義良善,不就代表實際會正義良善!以往古代的多數專制政體,都會認為自己就是代表正義良善,所以就有統治民眾的絕對權力。古代中國是自認代表上天統治,所以皇帝又自稱“天子”!中古歐洲的羅馬教廷神權,自認代表上帝統治!中古阿拉伯帝國的蘇丹,自認代表阿拉統治!這些統治政權也都不斷宣揚自己的道德正義,並以政府力量要求被統治的民眾服從遵守,但如此就真正達成道德正義了嗎?歷史事實告訴我們,這些政權所宣揚的道德正義,最後都成為維護自己利益的藉口,民眾反而在道德正義之名下,受到壓榨迫害!而且為了維持與宣揚自己的道德正義,政權往往使用嚴刑酷罰,發動暴力戰爭,以懲罰那些不同信仰者,來發揚自己的道德正義價值!

即使有了政權發乎真誠來推行正義道德理想,但正義道德的規範準則要以何為準呢?誰能堪為聖人可以制法呢?又怎麼判斷聖人真假呢?中國古代儒家的理想封建社會,平民是一夫一妻,貴族是一夫多妻,地位愈高,妻妾愈多。這種道德準則,豈不是讓最需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君王,成為全國縱慾享樂最多的男人,怎能利於修身養性呢?平天下的聖王,為了後宮保障妻妾,所以閹割民眾,製造太監來服侍後宮,古代儒家學者怎不反對此種毀傷子民的敗德行徑呢?

若說傳統儒家教化是至上崇高,足為中國萬世之法。可若中國現今有許多人信仰法輪功,崇拜李洪志,相信他是聖人降世,而寧願依其教誨,建立真善忍的正義國度─這種的道德正義價值,若是儒教信仰者不能接受,那為何基督徒、回教徒等等不同信仰者,要接受儒教的正義道德呢?

許多對於自由民主理念的質疑,認為自由民主論者,是將其理想訴求加以至上正當化,將其等同了善與正義─但這並非自由民主的政治理論觀點。相反地,正是因為認知到,人類之理性與良知乃是有限,因而無法判斷任何人事可以絕對代表善與正義,所以我們必須讓人們有自我抉擇行動的自由與共同參與決策的民主。自由民主的基礎,其實只是最為卑微的人性設想,既不高倡正義,也不自封道德,但一切崇高建構卻都必須以此卑微基礎,才能有安全保障!

台灣民主的政治亂象,其實許多國家都會發生,美國也是一樣!但若沒有民主,就會沒有權錢交易,沒有黑道猖獗,沒有政治欺騙,沒有官商勾結嗎?如果沒有民主,就不會有這些亂象,才可以將這些亂象歸咎於民主。這些政治亂象反而正是因為自由民主,所以才容易赤裸裸地曝光在民眾之前,否則,大多會被宣傳掩蓋起來,社會上就多是一片歌功頌德之聲!

然而民主政府若缺乏清廉有能的中央執政,民主政府也會腐化,但不致腐化到公然違逆民意、壓迫民眾,還是有著一些制衡作用。至於能否選出清廉有能的執政團隊,是與選民的智識水準有關,所以智識民主政體才會必然能夠超越當代自由民主政體。

2004年7月13日

關於《智識民主》的可否實行問題?

◎發表於 原道儒學網 之 《儒學聯合論壇》
 議題:〈邱岳首:優化體制優先——與康曉光、冼巖先生商榷〉


引用閒言在2004-7-8 14:53:42的發言: 
Intellect兄的「智識民主」,立意是好的,可惜今天已喪失了實行可能。它就像西方歷史上被我稱之為「等級民主制」的憲政制度,其實質是限制民主權利的適用範圍。這只有在等級制被普遍接受的過去才有實現可能。在今天,它會被斥為等級歧視。人們首先關注的,不是這種制度所講究的智識區別,而是它本身所包含的利益區別。

本人答辯:

閑言先生以上的短評很深刻切入議題,完全說到理論基礎的重點問題了!關於《智識民主》之能否實行?本人先就目前尚未成熟的相關思維,在此作個簡略說明:

當我們要討論有無等級歧視時,首先就要深刻探究“平等”與“民主”的根本精神與基礎定義,而這必然要牽涉到意識型態的相關問題。所以《智識民主》的理論就必然要創新一套政治意識型態的觀念基礎,尤其是創新一套自由主義的觀念基礎。事實上,現今的西方政治理論學界,對於平等、民主、與自由等基本觀念,都還有許多持續不斷的尖銳爭議!以下所討論的相關內容,本來是我將在思想成熟後,才會在《士道與自由主義》、《士道與社會主義》兩篇中詳細申論,現先針對閑言先生所提出的重要問題,就今所思,來進行討論!

◎關於民主

《智識民主》的士民權雖基於三十歲以上具有大學學歷者,但還是透過嚴格的國家考試,向民眾開放。因此,一般未具大學學歷之公民,若能通過嚴格的士民資格檢定考試,也可以取得士民資格。真正具有嚴重等級者是母議會,這類議會的選民是僅限於生過孩子的母親!但因為母議會的設置,是針對婦女幼少的權利保障,而且沒有直接涉及立法權與行政權,所以不成問題!問題在於選控中央與省級行政權的士民權!

士民選舉只限於中央執政組閣的士議會,與各省、都(大城市)、邦(自治區)的行政首長。其餘的議會與首長都是公民選舉,國家的立法權是掌握於全國公民所選出的公議會。智識民主體制下,全體民眾只要成年就會獲得公民權,所有立法議會都是經由公民選舉而產生。這與閑言先生所指涉,過去歐西民主國家的等級民主制下,只有少數民眾能夠成為合格公民,才有參政權利,是有根本不同─智識民主下的全體成年民眾都有公民參政權!當然,既然以智識標準而區分了士民與公民,還是有了政治等級的不同,但此種等級是否意味不平等呢?或是意味不民主呢?

現代西方國家所訴求的政體,是自由民主政體,而不僅是民主政體,因為徒有民主,並不足以保障自由,所以才需要以憲政規範,以防民主侵害自由!而又因應政治幅員規模的擴大,現代民主必需採行代議制。代議制的真正精神,並非“代表民意”,而是“代民而議”!議員並不僅是反映民意,更重要的是能提出理念與政策,以爭取民意支持。以上兩點已經與古典民主思想的素樸直接民主有所不同,「主權在民」的意義也因之進化演變,因而古今有所不同。但民主的觀念核心─民眾具備參政權可以控制政府,卻是亙古不易的!

當代民主政體下的政府官員,並非都是經由民眾選舉,反而絕大多數都是經由資格考試或是專業委任而來。當代民主理論,因為認為這些官員能夠受到民選議員與民選首長的監控,所以即使他們並非經由民選產生,還是將其政府視為民主政府!為何民主政府的多數官僚,竟非民選產生呢?顯然因為民選只能提供權力制衡,而在政府實際運作上,還要面對許多現實事務的專業考量!現代國家因為社會組織的分工合作已經複雜萬端,而其上層政府的行政政策也隨之抽象難解,因而智識民主以智識水準來選拔士民,以較為有效選控中央與省級行政權,也是基於政治事務的現實考量。而士民選控的中央士議會與省級首長,也要受到公民選控的公議會與省議會的制衡監控!為了因應現代社會的複雜運作問題,為了因應現代國家的龐大幅員問題,所以才有智識民主理論,以推動當代民主體制的再次進化。

智識民主並沒有剝奪民眾用以控制政府的參政權,公民選舉的各級議會都可以控制與制衡各級政府。士民社群所選控的中央與省級行政權,是在執行與規劃政策,要有公民議會的立法權之同意,士議會與各級首長的行政權才能順利推動政策。士民權與公民權在上層的中央與省級,分別構成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權力基礎。因應現代國家上層政府的複雜運作與抽象事務,上層政府的行政權才交由士民社群選控,但公民社會仍然透過議會運作,監控著上層政府的行政權。國家主權仍是在於公民所選控的公議會,主權在民的民主理念仍然永存不朽。 

◎關於自由

智識民主體制所能容忍與支持的自由程度,要比現今西方自由民主較為健全與深遠。因為上層行政歸於士民選控,所以鼓動煽情與高倡族群的政客難以執政,因而政客為了取得執政權力,自然就會趨向捨棄煽動手法與放棄族群路線。因為民粹煽情在士民選舉中,不致影響選情,所以國家政局就較可容忍種種不同的思潮競爭。如此一來,即使社會上各種運動勃興與思潮洶湧,執政政策與政府施政都較不受到影響,社會穩定亦能確保。而民粹政客無法執政,更是保障了民主政府不致在政客煽動下,鼓動多數民眾去迫害少數民眾!

智識民主的自由主義理念,涉及培育民眾的自主能力與責任承擔。所謂保障人民自由,若是沒有積極養成民眾的全人能力,而徒然只是放任長成,則只是讓缺乏自主獨立能力的民眾,淪入社會環境的種種危機!如同放逐孩童奔入荒野,雖然廣大荒野有著無限自由,但對於無自衛能力的孩童而言,卻僅有遭遇危險的自由!自由提供了民眾追求一己幸福之可能,但若民眾缺乏追求幸福的人格能力,自由即無現實意義!

因此,智識民主的教育體制與醫療體制,是根基於個人的自由與責任─自由必須伴隨應負責任!教育體制給予所有國民以平等受教機會,養成公民能力,也選拔能力優秀者以培育士民。士民教育既受公共資源支持,則士民在其教育歷程中,必須受到比公民教育更加嚴格的磨鍊與陶冶,養成士道精神,以承擔其應負的政治責任。醫療體制給予所有國民平等的基本健康照顧,因此國民必須負責養成健康習慣,否則個人濫以惡習自行損害健康,卻要以公共資源支付其醫療費用,等於是以個人自由妨害公眾自由。因此,只要經由科學證明之必然損害健康的惡習,就必須以國家力量逐步進行抑遏或消除,而公民教育也更是要強制養成民眾的健康習慣。

民眾能否有不接受公民教育與不加入健康醫療的自由呢?絕不可以!因為所有成年民眾皆有公民權,以參與民主政治,不受公民教育而參政,有危害國家民主之虞!因為民眾會在社會中相互來往,不入健康醫療而生活,會有引起傳染疫疾而危害公眾自由之虞!

對於“自由為體、民主為用”的路向而言,智識民主體制遠較當代自由民主體制,更能確保民眾自由與社會道德。

◎關於平等

自由民主社會之下的所謂平等,並非絕對的平等,而是機會的平等。因此,民眾在自由民主的多元社會中,隨著環境與資源的不同,就會具備不同等級身份的角色─例如商業公司中的員工與老闆,就在公司運作中有著不同的等級與權限。人類區分等級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只要個體合作形成群體組織,就必然產生等級區分,以使組織有效運作而可生存發展─即使是簡單的動物群體所形成的組織,也會演化而自然產生等級。自由民主政體之所以要高倡平等,是因為群體組織所形成的集體力量與等級權力,必然要對個體自由造成限制,而種種限制往往變為壓迫。因此,在兼顧現實與理想下,作為最高權力來源的國家組織,必須力圖讓個體權利在國家政治運作中享有平等,而又容許種種內部劃分等級的社群組織,在法律規範下運作。因此,民主政體必使所有民眾具備相同的立法權利與守法義務,以作為機會平等之政治基礎。

民主政治的歷史發展,卻是因為實際運作的現實考量,不得不逐步修改關於“平等”的定義。古希臘雅典的古典直接民主,是以召開全體公民的議事大會來決定國政,而為了達到真正平等,甚至執行政策的官員是用抽籤選出─如此就能保證機會均等!但這種民主政治雖然非常平等,但在實際運作上卻有嚴重弊病。一是國家幅員若是大於某種程度,則公民大會就難以有效議事。二是官員的執行政策能力,常會發生問題。

現代的自由民主政體,以代議制解決第一項弊病,以官僚制解決第二項弊病,但也同時改變了民主政治的平等觀念!採行代議制,使民主政體可在較大幅員的國家有效運作,卻造成了只有議員才能進入議會討論政策,而一般民眾就喪失了直接參與討論的權利,因而在政治上產生了與民眾不同的議員等級。採行官僚制,使民主政體可以有效運作政務,卻造成了官僚專擅執行政策的權柄,而一般民眾就喪失了執行機會,因而在實際政務運作上,產生了與民眾不同的官僚等級。上述對於古典民主的改進變革,雖然增強了現代民主政體的生存發展能力,卻也限制了民主權利的適用範圍。

因此,當代自由民主政體由上至下的權力實際運作,形成了三類層級:上層是執掌政權的民選政治精英,包括民選首長與議員;中層是執行政務的官僚體系,包括政府機構的所有官僚科層;下層則是受到政府統治的所有民眾。現代民主政府雖然受到民權制衡,但在政務的權力運作上,還是必須適應現實需要,形成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事實。雖說上層少數的政治精英是由民選決定,但這些在位精英卻有專業訓練的官僚體系可供驅使,由上而下形成了巨大統治力量。相形之下,因為政體幅員的擴大與現代社會的複雜,國家政府的重要政治事務,許多已經涉及抽象學理與國際環境,需要具備基本專業素養才能理解與判斷,民眾由下而上的監控力量,卻缺少了具備專業的中間層級輔助,造成了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的不對等。

當代自由民主政體下,政治自由結社所形成的政黨力量,似乎可以充任中間層級的監控角色?但政黨精英與政府精英實際是接近一體的,政黨的形成並非基於專業能力,而是基於民意,如此又會重覆了缺少中間層級的問題。而其他自發結社所形成的專業組織,既非政黨,也就無法參與進入國家政治體制。

若要平衡當代民主政體的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以求民主政治在日趨複雜的世界環境下可以良好生存發展,必須創造出具備政治專業素養,可以充任政治監控角色的中間層級。這種角色若以民主產生,則又要重蹈代議制的上述問題。若要兼顧專業與平等,只有給予民眾平等的教育機會,並公正選拔其中優秀者,接受進一步的博雅通才與政治專業的嚴格培育,以造就具備民本思想的智識群體,充任政治監控角色的中間層級。而此智識群體與官僚體系的運作方式正好相反。官僚體系是自上而下的統治,智識群體是自下而上的監控,因而智識群體的參政是以民主運作。

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的平衡,由上而下的統治是精英、官僚、民眾,由下而上的監控是民眾、士人、精英。在智識民主政體中所構成的參政階層,即是精英、士民、公民。智識民主為了進化民主體制的有效運作,比起當代自由民主體制來說,的確限制了一些民主權利。但現代民主也是限制了古典民主的原有民主權利,才得以成功因應現實,而能突破民主政體的生存發展困境!何況智識民主並未違反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則,政府主權與立法權還是掌握在全體公民所選控的議會,只是中央與省級的行政權交由士民選控。

智識民主的士民資格,是藉由教育向全體民眾開放,有心民眾更可自修通過資格考試,亦可成為士民,因而雖有等級,卻是屬於機會平等!既是機會平等,即無等級歧視之問題,何況士民必定要經過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公民身份歷鍊,而士民與公民在立法權利與守法義務上又是完全平等的。

◎關於利益

若要分析“利益”,首先就要探討代表利益的具體事物。在當代自由民主社會所保障的經濟自由下,財富可以透過市場經濟發揮最大功能,因此財富即成具體化的利益代表。而自由民主社會下,民眾利益的基本區分,便與民眾的財富獲取能力相關,而可略分為資產階級、中產階級、與無產階級。所謂“資產階級”,是指其財富已經累積形成投資資本,可以使用資本獲取財富。所謂“中產階級”,是指其必須以專業技能獲取財富。所謂“無產階級”,是指其謀生技能可以被機器取代。這三種階級在當代社會中,並非截然區分,往往互有交涉變動。

智識民主的士民群體,既然是經由智識能力來選拔,而在大學教育中又會接受本科的專業技能教育,所以多數士民勢將成為、或預備成為中產階級。士民資格必須是經由公民教育的競爭、或是私人自修的努力,才能成功獲得,因而士民風尚必然是勤奮有為!因而士民社群必是代表智慧勤奮的中產階級,這對民主社會的政治鞏固與經濟發展,是最為有利的!代表中產階級利益的士民社群,將會節制資產階級的收租利益,也會促進教育提昇與經濟發展,從而逐漸轉化無產階級成為中產階級,最終使得社會發展趨近民眾均富,這也就是全體民眾的最佳利益。


◎關於現實

以上說明,旨在論述智識民主的理論是有其自洽性與合理性,但若真正要論其實行的可能性,就不僅只是理論問題而已!能否實行的問題,往往繫於現實境況的發展,而非繫於理論的完美嚴密!也就是說,實行成功可抵千論萬言!智識民主政體的運作效能與保障自由,一定會超越現行自由民主政體,因為智識民主具有較高智識水準的士民選舉,可以有效監控民主政府的運作與效能!若依本人判斷,智識民主政體所可能造就的國家風貌,是會趨近新加坡那樣高效有能的民主國家,但卻是具有當代西方民主國家的自由風氣,士民選舉較會趨近一黨制、或有可能成為兩黨制,公民選舉將會趨近多黨制。

因此,涉及實行的問題並不在能否成功,而在能否有機會予以實行!畢竟國家需要轉換政治體制,是千年難遇的少有機會!但大陸與台灣的未來政治發展,正都面臨著政治體制需要轉換,卻正好提供了這種希有的機會!智識民主所需的士道精神與民本理念,更是與儒家傳統有所契合,中國正可藉此接續文明傳統!推動智識民主的民主體制革新運動─中產階級的世界革新,更可使中國的自由民主發展,可以後發先至,成為領導世界的一流國家!當然,其中過程都還需要參與眾人的長久努力!

本人只是判斷,發展智識民主是有著極大潛力,可使中國重新成為世界敬仰的天朝上國。因此,智識民主未來是有可能在大陸與台灣成功建立體制,而支持智識民主發展的理性士民社群與溫和中產階級,可使當今大陸的執政中央,獲得溫和過渡的安全保障,也能使中國避免轉型動蕩與民主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