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3日

關於《智識民主》的可否實行問題?

◎發表於 原道儒學網 之 《儒學聯合論壇》
 議題:〈邱岳首:優化體制優先——與康曉光、冼巖先生商榷〉


引用閒言在2004-7-8 14:53:42的發言: 
Intellect兄的「智識民主」,立意是好的,可惜今天已喪失了實行可能。它就像西方歷史上被我稱之為「等級民主制」的憲政制度,其實質是限制民主權利的適用範圍。這只有在等級制被普遍接受的過去才有實現可能。在今天,它會被斥為等級歧視。人們首先關注的,不是這種制度所講究的智識區別,而是它本身所包含的利益區別。

本人答辯:

閑言先生以上的短評很深刻切入議題,完全說到理論基礎的重點問題了!關於《智識民主》之能否實行?本人先就目前尚未成熟的相關思維,在此作個簡略說明:

當我們要討論有無等級歧視時,首先就要深刻探究“平等”與“民主”的根本精神與基礎定義,而這必然要牽涉到意識型態的相關問題。所以《智識民主》的理論就必然要創新一套政治意識型態的觀念基礎,尤其是創新一套自由主義的觀念基礎。事實上,現今的西方政治理論學界,對於平等、民主、與自由等基本觀念,都還有許多持續不斷的尖銳爭議!以下所討論的相關內容,本來是我將在思想成熟後,才會在《士道與自由主義》、《士道與社會主義》兩篇中詳細申論,現先針對閑言先生所提出的重要問題,就今所思,來進行討論!

◎關於民主

《智識民主》的士民權雖基於三十歲以上具有大學學歷者,但還是透過嚴格的國家考試,向民眾開放。因此,一般未具大學學歷之公民,若能通過嚴格的士民資格檢定考試,也可以取得士民資格。真正具有嚴重等級者是母議會,這類議會的選民是僅限於生過孩子的母親!但因為母議會的設置,是針對婦女幼少的權利保障,而且沒有直接涉及立法權與行政權,所以不成問題!問題在於選控中央與省級行政權的士民權!

士民選舉只限於中央執政組閣的士議會,與各省、都(大城市)、邦(自治區)的行政首長。其餘的議會與首長都是公民選舉,國家的立法權是掌握於全國公民所選出的公議會。智識民主體制下,全體民眾只要成年就會獲得公民權,所有立法議會都是經由公民選舉而產生。這與閑言先生所指涉,過去歐西民主國家的等級民主制下,只有少數民眾能夠成為合格公民,才有參政權利,是有根本不同─智識民主下的全體成年民眾都有公民參政權!當然,既然以智識標準而區分了士民與公民,還是有了政治等級的不同,但此種等級是否意味不平等呢?或是意味不民主呢?

現代西方國家所訴求的政體,是自由民主政體,而不僅是民主政體,因為徒有民主,並不足以保障自由,所以才需要以憲政規範,以防民主侵害自由!而又因應政治幅員規模的擴大,現代民主必需採行代議制。代議制的真正精神,並非“代表民意”,而是“代民而議”!議員並不僅是反映民意,更重要的是能提出理念與政策,以爭取民意支持。以上兩點已經與古典民主思想的素樸直接民主有所不同,「主權在民」的意義也因之進化演變,因而古今有所不同。但民主的觀念核心─民眾具備參政權可以控制政府,卻是亙古不易的!

當代民主政體下的政府官員,並非都是經由民眾選舉,反而絕大多數都是經由資格考試或是專業委任而來。當代民主理論,因為認為這些官員能夠受到民選議員與民選首長的監控,所以即使他們並非經由民選產生,還是將其政府視為民主政府!為何民主政府的多數官僚,竟非民選產生呢?顯然因為民選只能提供權力制衡,而在政府實際運作上,還要面對許多現實事務的專業考量!現代國家因為社會組織的分工合作已經複雜萬端,而其上層政府的行政政策也隨之抽象難解,因而智識民主以智識水準來選拔士民,以較為有效選控中央與省級行政權,也是基於政治事務的現實考量。而士民選控的中央士議會與省級首長,也要受到公民選控的公議會與省議會的制衡監控!為了因應現代社會的複雜運作問題,為了因應現代國家的龐大幅員問題,所以才有智識民主理論,以推動當代民主體制的再次進化。

智識民主並沒有剝奪民眾用以控制政府的參政權,公民選舉的各級議會都可以控制與制衡各級政府。士民社群所選控的中央與省級行政權,是在執行與規劃政策,要有公民議會的立法權之同意,士議會與各級首長的行政權才能順利推動政策。士民權與公民權在上層的中央與省級,分別構成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權力基礎。因應現代國家上層政府的複雜運作與抽象事務,上層政府的行政權才交由士民社群選控,但公民社會仍然透過議會運作,監控著上層政府的行政權。國家主權仍是在於公民所選控的公議會,主權在民的民主理念仍然永存不朽。 

◎關於自由

智識民主體制所能容忍與支持的自由程度,要比現今西方自由民主較為健全與深遠。因為上層行政歸於士民選控,所以鼓動煽情與高倡族群的政客難以執政,因而政客為了取得執政權力,自然就會趨向捨棄煽動手法與放棄族群路線。因為民粹煽情在士民選舉中,不致影響選情,所以國家政局就較可容忍種種不同的思潮競爭。如此一來,即使社會上各種運動勃興與思潮洶湧,執政政策與政府施政都較不受到影響,社會穩定亦能確保。而民粹政客無法執政,更是保障了民主政府不致在政客煽動下,鼓動多數民眾去迫害少數民眾!

智識民主的自由主義理念,涉及培育民眾的自主能力與責任承擔。所謂保障人民自由,若是沒有積極養成民眾的全人能力,而徒然只是放任長成,則只是讓缺乏自主獨立能力的民眾,淪入社會環境的種種危機!如同放逐孩童奔入荒野,雖然廣大荒野有著無限自由,但對於無自衛能力的孩童而言,卻僅有遭遇危險的自由!自由提供了民眾追求一己幸福之可能,但若民眾缺乏追求幸福的人格能力,自由即無現實意義!

因此,智識民主的教育體制與醫療體制,是根基於個人的自由與責任─自由必須伴隨應負責任!教育體制給予所有國民以平等受教機會,養成公民能力,也選拔能力優秀者以培育士民。士民教育既受公共資源支持,則士民在其教育歷程中,必須受到比公民教育更加嚴格的磨鍊與陶冶,養成士道精神,以承擔其應負的政治責任。醫療體制給予所有國民平等的基本健康照顧,因此國民必須負責養成健康習慣,否則個人濫以惡習自行損害健康,卻要以公共資源支付其醫療費用,等於是以個人自由妨害公眾自由。因此,只要經由科學證明之必然損害健康的惡習,就必須以國家力量逐步進行抑遏或消除,而公民教育也更是要強制養成民眾的健康習慣。

民眾能否有不接受公民教育與不加入健康醫療的自由呢?絕不可以!因為所有成年民眾皆有公民權,以參與民主政治,不受公民教育而參政,有危害國家民主之虞!因為民眾會在社會中相互來往,不入健康醫療而生活,會有引起傳染疫疾而危害公眾自由之虞!

對於“自由為體、民主為用”的路向而言,智識民主體制遠較當代自由民主體制,更能確保民眾自由與社會道德。

◎關於平等

自由民主社會之下的所謂平等,並非絕對的平等,而是機會的平等。因此,民眾在自由民主的多元社會中,隨著環境與資源的不同,就會具備不同等級身份的角色─例如商業公司中的員工與老闆,就在公司運作中有著不同的等級與權限。人類區分等級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只要個體合作形成群體組織,就必然產生等級區分,以使組織有效運作而可生存發展─即使是簡單的動物群體所形成的組織,也會演化而自然產生等級。自由民主政體之所以要高倡平等,是因為群體組織所形成的集體力量與等級權力,必然要對個體自由造成限制,而種種限制往往變為壓迫。因此,在兼顧現實與理想下,作為最高權力來源的國家組織,必須力圖讓個體權利在國家政治運作中享有平等,而又容許種種內部劃分等級的社群組織,在法律規範下運作。因此,民主政體必使所有民眾具備相同的立法權利與守法義務,以作為機會平等之政治基礎。

民主政治的歷史發展,卻是因為實際運作的現實考量,不得不逐步修改關於“平等”的定義。古希臘雅典的古典直接民主,是以召開全體公民的議事大會來決定國政,而為了達到真正平等,甚至執行政策的官員是用抽籤選出─如此就能保證機會均等!但這種民主政治雖然非常平等,但在實際運作上卻有嚴重弊病。一是國家幅員若是大於某種程度,則公民大會就難以有效議事。二是官員的執行政策能力,常會發生問題。

現代的自由民主政體,以代議制解決第一項弊病,以官僚制解決第二項弊病,但也同時改變了民主政治的平等觀念!採行代議制,使民主政體可在較大幅員的國家有效運作,卻造成了只有議員才能進入議會討論政策,而一般民眾就喪失了直接參與討論的權利,因而在政治上產生了與民眾不同的議員等級。採行官僚制,使民主政體可以有效運作政務,卻造成了官僚專擅執行政策的權柄,而一般民眾就喪失了執行機會,因而在實際政務運作上,產生了與民眾不同的官僚等級。上述對於古典民主的改進變革,雖然增強了現代民主政體的生存發展能力,卻也限制了民主權利的適用範圍。

因此,當代自由民主政體由上至下的權力實際運作,形成了三類層級:上層是執掌政權的民選政治精英,包括民選首長與議員;中層是執行政務的官僚體系,包括政府機構的所有官僚科層;下層則是受到政府統治的所有民眾。現代民主政府雖然受到民權制衡,但在政務的權力運作上,還是必須適應現實需要,形成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事實。雖說上層少數的政治精英是由民選決定,但這些在位精英卻有專業訓練的官僚體系可供驅使,由上而下形成了巨大統治力量。相形之下,因為政體幅員的擴大與現代社會的複雜,國家政府的重要政治事務,許多已經涉及抽象學理與國際環境,需要具備基本專業素養才能理解與判斷,民眾由下而上的監控力量,卻缺少了具備專業的中間層級輔助,造成了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的不對等。

當代自由民主政體下,政治自由結社所形成的政黨力量,似乎可以充任中間層級的監控角色?但政黨精英與政府精英實際是接近一體的,政黨的形成並非基於專業能力,而是基於民意,如此又會重覆了缺少中間層級的問題。而其他自發結社所形成的專業組織,既非政黨,也就無法參與進入國家政治體制。

若要平衡當代民主政體的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以求民主政治在日趨複雜的世界環境下可以良好生存發展,必須創造出具備政治專業素養,可以充任政治監控角色的中間層級。這種角色若以民主產生,則又要重蹈代議制的上述問題。若要兼顧專業與平等,只有給予民眾平等的教育機會,並公正選拔其中優秀者,接受進一步的博雅通才與政治專業的嚴格培育,以造就具備民本思想的智識群體,充任政治監控角色的中間層級。而此智識群體與官僚體系的運作方式正好相反。官僚體系是自上而下的統治,智識群體是自下而上的監控,因而智識群體的參政是以民主運作。

監控力量與統治力量的平衡,由上而下的統治是精英、官僚、民眾,由下而上的監控是民眾、士人、精英。在智識民主政體中所構成的參政階層,即是精英、士民、公民。智識民主為了進化民主體制的有效運作,比起當代自由民主體制來說,的確限制了一些民主權利。但現代民主也是限制了古典民主的原有民主權利,才得以成功因應現實,而能突破民主政體的生存發展困境!何況智識民主並未違反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則,政府主權與立法權還是掌握在全體公民所選控的議會,只是中央與省級的行政權交由士民選控。

智識民主的士民資格,是藉由教育向全體民眾開放,有心民眾更可自修通過資格考試,亦可成為士民,因而雖有等級,卻是屬於機會平等!既是機會平等,即無等級歧視之問題,何況士民必定要經過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公民身份歷鍊,而士民與公民在立法權利與守法義務上又是完全平等的。

◎關於利益

若要分析“利益”,首先就要探討代表利益的具體事物。在當代自由民主社會所保障的經濟自由下,財富可以透過市場經濟發揮最大功能,因此財富即成具體化的利益代表。而自由民主社會下,民眾利益的基本區分,便與民眾的財富獲取能力相關,而可略分為資產階級、中產階級、與無產階級。所謂“資產階級”,是指其財富已經累積形成投資資本,可以使用資本獲取財富。所謂“中產階級”,是指其必須以專業技能獲取財富。所謂“無產階級”,是指其謀生技能可以被機器取代。這三種階級在當代社會中,並非截然區分,往往互有交涉變動。

智識民主的士民群體,既然是經由智識能力來選拔,而在大學教育中又會接受本科的專業技能教育,所以多數士民勢將成為、或預備成為中產階級。士民資格必須是經由公民教育的競爭、或是私人自修的努力,才能成功獲得,因而士民風尚必然是勤奮有為!因而士民社群必是代表智慧勤奮的中產階級,這對民主社會的政治鞏固與經濟發展,是最為有利的!代表中產階級利益的士民社群,將會節制資產階級的收租利益,也會促進教育提昇與經濟發展,從而逐漸轉化無產階級成為中產階級,最終使得社會發展趨近民眾均富,這也就是全體民眾的最佳利益。


◎關於現實

以上說明,旨在論述智識民主的理論是有其自洽性與合理性,但若真正要論其實行的可能性,就不僅只是理論問題而已!能否實行的問題,往往繫於現實境況的發展,而非繫於理論的完美嚴密!也就是說,實行成功可抵千論萬言!智識民主政體的運作效能與保障自由,一定會超越現行自由民主政體,因為智識民主具有較高智識水準的士民選舉,可以有效監控民主政府的運作與效能!若依本人判斷,智識民主政體所可能造就的國家風貌,是會趨近新加坡那樣高效有能的民主國家,但卻是具有當代西方民主國家的自由風氣,士民選舉較會趨近一黨制、或有可能成為兩黨制,公民選舉將會趨近多黨制。

因此,涉及實行的問題並不在能否成功,而在能否有機會予以實行!畢竟國家需要轉換政治體制,是千年難遇的少有機會!但大陸與台灣的未來政治發展,正都面臨著政治體制需要轉換,卻正好提供了這種希有的機會!智識民主所需的士道精神與民本理念,更是與儒家傳統有所契合,中國正可藉此接續文明傳統!推動智識民主的民主體制革新運動─中產階級的世界革新,更可使中國的自由民主發展,可以後發先至,成為領導世界的一流國家!當然,其中過程都還需要參與眾人的長久努力!

本人只是判斷,發展智識民主是有著極大潛力,可使中國重新成為世界敬仰的天朝上國。因此,智識民主未來是有可能在大陸與台灣成功建立體制,而支持智識民主發展的理性士民社群與溫和中產階級,可使當今大陸的執政中央,獲得溫和過渡的安全保障,也能使中國避免轉型動蕩與民主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