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8日

專制與極權 ──論「智識民主」(之9)──




專制與極權都代表了統治集團的絕對政府權威、不可被民眾限制與反
對,即使統治集團可能是標榜著為民專政的理念,但卻不讓民眾具備
有效參與政治的機會與管道。因此,不同於自由民主政體,建立在普
受民眾監督的統治權威上,專制與極權的統治權威是建立在暴力強制
與意識型態﹕暴力強制提供了驅役民眾的脅迫手段;意識型態則可作
為馴化民眾的洗腦手段。

專制與極權的分野,根源在於其統治集團的政治基礎,究竟是趨於現
實利益、還是趨於狂熱理念。極權政體的統治基礎,在於其意識型態
所倡導的狂熱理念,從而可以蠱惑民心、發動群眾,也因此而導致極
權政體可以將政治組織深入社會基層,並狂熱無情地依其理念,強迫
改造社會。極權政體的狂熱理念,在古代往往是來自宗教理想上的信
仰狂熱──如清代太平天國的天父天兄狂熱──,在現代則往往是政
治理想上的主義狂熱───如德國的法西斯主義與蘇俄的共產主義。
專制政體的統治基礎,則在於其統治集團的現實利益分霑,從而致使
統治集團可以團結一致,瓜分社會利益並鞏固統治力量。專制統治的
首要考量是現實利益,因此不會企圖大肆改造社會,反而是冀望在既
有社會基礎上,搜括與保衛種種利益──如中國自秦、漢以來兩千多
年的皇權專制、蒙古征服世界各地的所建汗國。

暴力強制雖然是專制、極權所共有的脅迫手段,但在運用本質上,兩
者卻有所不同。極權政治藉由狂熱理念的鼓吹,所創造的群眾暴力,
往往可以不斷集結多數民眾,以鬥爭特定的少數民眾,而掀起社會的
血腥狂潮。專制政治藉由現實利益考量,所製造的威權暴力,是少數
統治集團藉由武力,以壓制多數民眾的反叛,往往著重在殺一儆百,
以確保統治權威,而導致社會的恐怖順服。

專制與極權的統治集團都會使用暴力,捍衛其意識型態在民眾心目中
的權威。然而意識型態雖是極權政體的必備基礎,卻僅是專制政體的
利用工具。專制政體僅是利用意識型態,以鞏固統治,尤其是以道德
理念美化其暴力本質──如中國兩千多年來,陽儒陰法的專制政體。
意識型態的崩壞,卻意味著極權政治的終結。然而,只要統治集團的
暴力基礎仍在,極權政體將逐步異化為專制政體,篡改原有意識型
態,以符合現實利益──如中共在文革後的轉變。

專制與極權的統治集團興起過程,亦有差別。專制集團是為了現實利
益,先掌握了暴力工具,其次才謀求意識型態的支持;極權集團是為
了狂熱理念,先有了意識型態的共識,其次才是鼓動群眾暴力的支
持。極權政治的狂熱理念與其運動,往往因不符現實而無法長久,其
結局有二──一是因瘋狂而滅亡,如德國納粹的第三帝國;一是因現
實而異化,如中共黨國的改革開放。專制政體因為著重現實利益,如
果配合民本道德的意識型態,可以構成較為長久穩定的政體,只要沒
有過度的暴力搜括社會利益,往往可以延續甚久,才會因統治集團的
腐敗無能,而混亂覆亡──如中國歷代皇朝的興亡更替。

專制統治集團基於現實利益,往往可以容忍自由──只要民眾擁有的
自由不致影響其統治權威。然而,對於危及其統治權威的民主,它卻
必然壓制。極權統治集團的統治基礎,源於民眾對其狂熱理念的認
同。因此,它往往搧動民意迫害其理念所不容者與不同意其理念者,
因而危害自由。

民主之逆為專制,自由之逆為極權。自由與民主雖然在理念精神上相
互拱衛,但在體制實踐上卻隱有闕隙──在缺乏足夠智識能力以監督
政府的民眾疏失下,民主可因自由經濟之競爭異化而墮為專制,自由
可因民主政治之民粹異化而毀於極權。因此,欲求自由、民主之長治
久安,就必須遏止自由、民主的異化,才能避免專制與極權的借屍還
魂。

智識民主的政治體制正是力圖彌補現行自由、民主政體的闕隙,進而
有效遏止專制與極權的還魂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