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

[論稿] 明鏡蘊論‧五蘊章第一

◎首發於 PTT BBS 佛法版 Buddha



    明鏡蘊論─中道明覺之佛學正法理論

  《莊春江工作站》 https://agama.buddhason.org
  此論得以出現,首要感謝莊春江先生在其佛學工作站上翻譯南傳巴利四部佛典
  之功。對本人研究而言,可以說沒有莊先生的四部佛典翻譯可供閱覽,也就不
  會有這部佛學論著。本人在此向莊春江先生致上崇高敬意,深深感謝莊先生在
  弘揚佛法上的無私貢獻。
                            東岐明


  當前寫作《明鏡蘊論》可能尚有許多不全之處,在此懇請讀者能對文稿問題提
  出意見討論,以使本人於定稿前還有修正機會,謝謝大家!


 〈五蘊章第一〉

  五蘊─「色、受、想、行、識」─是佛陀時代古印度早已存在流行的修行相關觀念
。因而佛陀在初轉法輪度化時,便以《無我相經》[01]之講述五蘊無我,而引導最初的
五比丘證得阿羅漢果之究竟涅槃,徹底解脫輪迴生死而不受後有。五蘊觀念是古印度文
明之禪修傳統,在修行定境中累積實證經驗,而體認形成對於一切現象的五種存在層次
架構。禪修定境中所觀察到的宇宙現象,並非是客觀唯物之存在,而是覺照其心物存在
顯現為五種相蘊層次,故謂「五蘊」。

五蘊層次顯現心物的相互依存關係,正是世間哲學上認識論的自然現象基礎。一般解說
五蘊,若以現代科學觀念對應,就是在覺知認識歷程下涵攝著物理、生理、心理現象的
五層存有體性;就佛學而言,乃是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存有,是依五蘊顯現。
「色、受、想、行、識」之一般籠統科學解釋,似乎也就是由物理而生理而心理的存有
相關顯現層序。依照現今一般流行的籠統解釋,「色」是相關於物理對象,「受」是相
關於生理感受,「想」是相關於心理認知,「行」是相關於心念意志,「識」是相關於
心識覺知。然而實際的五蘊意義,其實是完整認識論之自然體系基礎的互動層次關係,
並非純粹當今科學觀念足以圓滿分析對應。

「色、受、想、行、識」這些五蘊字彙乃是古印度詞彙的對照漢譯,若要真正理解其原
始文化意涵,還需依照佛經原典的巴利文字意義。佛陀《被食經》[02]就曾以古印度文
化的字詞意涵來解釋五蘊,「色」對應“變壞”,「受」對應“感受”,「想」對應“
認知”,「行」對應“造作”,「識」對應“識知”。佛陀《滿月經》[03]則闡明五蘊
認識現象的因緣過程而說:

 『四大為因、四大為緣而有色蘊之說;觸為因、觸為緣而有受蘊之說;
  觸為因、觸為緣而有想蘊之說;觸為因、觸為緣而有行蘊之說;
  名色為因、名色為緣而有識蘊之說。』

   【色】 →觸→ 【受】【想】【行】  【識】
   ─色法─|─────名法─────|─────│ 

「觸」在此可指物相與心境的感應作用,即是身心觸及物相而引發感應。色蘊藉由觸的
作用而引發受想行蘊的生起,即是「色法」由觸而引發其餘「名法」(「法」字在此用
以指稱「現象」,「觸」也屬名法)。「名色」是指名法與色法。在佛經記載佛陀言說
相關五蘊的名法範疇只包含受想行蘊,但在佛教論典卻常也包括識蘊。「名法」之「名
」,古印度字義為“名字”,又有“傾向於”之意(傾向感應物境),用以指稱心境現
象。然而「觸」的作用在心理活動上也可不藉色法而生起;譬如內心想像事物,就是沒
有色法,由觸及內心想像對象而生起名法及意識。所以佛陀不以色法為名法之因緣,而
以觸為名法之因緣。

「四大」─地、水、火、風─乃是古印度基於直觀體驗的物理觀念,以此作為萬物現象
的合成基礎。四大並不對應歐西科學觀念的物質實體,而是以物象的四種變化模式作為
萬物基礎,正對應於古中國易理陰陽表述動靜衍化的四象─太陰、少陰、少陽、太陽。
「地」是物象變化的相關持變性,有關物象支持,即應「太陰」內外皆靜之象。「水」
是物象變化的相關流變性,有關物象流凝,即應「少陰」內動外靜之象。「火」是物象
變化的相關發變性,有關物象爆發,即應「少陽」內靜外動之象。「風」是物象變化的
相關動變性,有關物象移動,即應「太陽」內外皆動之象。古印度四大物象的分類方式
,就是以物象動靜衍化區分的四種變化模式,以此推廣相關物理性質而解釋一切直觀萬
物現象。萬物顯現皆屬色蘊範疇,佛陀基於古印度物象觀念,故以四大作為色蘊因緣解
釋。

   ▅▅▅:陽爻象動  ▅ ▅:陰爻象靜  

 四大   【地】  【水】  【火】  【風】
      ▅ ▅  ▅ ▅  ▅▅▅  ▅▅▅  外爻
      ▅ ▅  ▅▅▅  ▅ ▅  ▅▅▅  內爻
 四象    太陰   少陰   少陽   太陽

「色」之範疇在於“心外境界對象”,也就可指“物象”,一切可感知的物理現象皆可
歸屬色蘊。古印度所謂的「色」是指關聯認識過程的直覺感知對象,所以科學理論上不
可直覺感知的物理體性,是被視為思維概念而存在,並非是真實的感知對象存在。譬如
你現在眼前所見的一切,就是你眼見的色;但你根據科學觀念而認為這些所見是由原子
構成,這些原子並不是色蘊,而是你基於科學所想像的思維概念。因而嚴格來說,四大
觀念只是色蘊分類,基於四大觀念而區分的感知物理現象才是真正色蘊。

古印度文化的「色」字,原意來自“眼見的視覺形象”,而引用在五蘊字彙以指涉一切
外境感知對象。所以其巴利文相關意義對應“變壞”之義,是因古印度文化認為眼見外
境對象有形象,即可有見形變壞失。在佛學上,一切感知對象與身心感官可以分為六塵
「色、聲、香、味、觸、法」對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塵之「色」是
指「眼」所見的視覺對象,六塵之「觸」是指「身」所感的觸覺對象)。其中色聲香味
觸塵是屬色蘊;而法塵則是意識所覺的內心境界對象,不屬色蘊。

「受」是指“感受”,是指身心接觸對象之後,直接生起的感受,也就是觸發名法而生
起的感受,佛陀將其分類為「樂受」「苦受」「捨受」(不苦不樂受)。《阿毗達摩》論
典更將其細分為觸塵引發的「樂受」「苦受」、法塵引發的「悅受」「憂受」、及色聲
香味法塵引發的「捨受」;也就是只有觸塵能直接引發苦樂感受,其他色聲香味塵都還
要引發對應的眼耳鼻舌識後,再藉由心意感受憂悅才會顯現相應苦樂心境。

「想」可指“想像”,是指身心接觸對象在感受之後,隨之生起的印象,也就是觸發名
法而生起的想像。其古印度字義乃是複合「共同」與「知」而意喻“共同之知”,也就
是因緣會聚共同一起而得的認知印象,因為認知想像是與過去積累的經驗印象有關。認
知建立想像印象,然後才會發生意志抉擇的思量造作。

「行」可指“造作”,是指身心接觸對象在想像之後,隨之生起的思量,也就是觸發名
法而生起的造作。其古印度字義乃是複合「共同」與「作」而意喻“共同之作”,也就
是因緣會聚共同一起而得的思量造作,因為思量造作是與過去積累的經歷習慣有關。五
蘊之「行」所指的造作,並非是行為的行動造作,而是心思的意志造作,所以在名法上
對應著意志作用的「思」心所。一切造業基於我執意志,是有心思造作而有業因造就,
所以佛陀《洞察經》[04]說『我說思是業,思而造業─以身、以語、以意』。

色而受想行,在身心上是相關由外而內的認識階段;然其認識場能卻是由行想受而色的
範疇涵攝。行之造作涵攝想之想像,想之想像涵攝受之感受,受之感受涵攝色之物象,
從而構成名色涵攝的場能範疇關係。以此範疇涵攝關係,行蘊統攝一切名色,所謂『諸
行無常,是生滅法』也就適以行法生滅而統攝一切名色法之生滅。

「識」可指“心識”,是指隨著「色受想行」發生的對照識知,也就是照見名色的心識
作用。其古印度字義乃是複合「雙元對立」與「知」而意喻“對照之知”,也就是對照
「色受想行」名色法而生起的心識覺知。識蘊與色受想行蘊的對照關係,就似鏡照影像
與被照事物的相對關係─鏡照影像是因事物出現而照顯存在。

「色受想行識」五蘊層次關係,存在於一切直覺認識的法相,也就存在於一切心念;認
識外境物象是以「色受想行識」,認識內心形象是以「受想行識」。而依五蘊層次各自
與彼此的關係模式,可以化顯種種心物體性的實在存有,從而無明眾生妄執以為種種心
物體性實有;譬如色蘊層次的色法關係,可以化現物理質能及種種體性的守恆存有,從
而即有世間學者妄執而以認證唯物論。以往古印度文明的禪修傳統在定境修證下,正是
體驗到自我實體的存有,乃是存在於五蘊層次。一切眾生之自我身見,正是依存於五蘊
境界,而妄執以為其中有著自我實體的存在。

「五蘊」之「蘊」,古印度語意涵乃是用以指涉“聚集之體”[05],即是意謂“積聚集
合而成的體性”,佛學意義也就對應著“積聚集合而成的自我體性”。五蘊層次正是對
應於一切自我存有的認知層次,所以佛陀《認為經》[06]有謂『凡任何沙門或婆羅門認
為種種自我認為時,一切都在五取蘊上認為』。「五取蘊」之「取」,即是意謂“執取
”,也就相關於貪愛煩惱引發的自我執取,佛陀《蘊經》[07]闡說諸蘊(□:色、受、
想、行、識)是謂:

 『凡任何□,不論過去、未來、現在,或內、或外,或粗、或細,或下劣、或勝妙
  ,或遠、或近,這被稱為□蘊。』

 『凡任何□,不論過去、未來、現在,或內、或外,或粗、或細,或下劣、或勝妙
  ,或遠、或近,有煩惱的、會被執取的,這被稱為□取蘊。』

諸蘊若有煩惱、被執取,也就是諸取蘊。一切自我體性─無論是自我、肉身我、感受我
、思想我、意志我、意識我、真我、自性、靈性、神性…等─皆是相關種種五蘊集聚而
成立的執取幻相。五蘊涵攝一切存在現象,執取五蘊而成五取蘊,從而妄執自我存有,
根源在於貪愛求取,佛陀《滿月大經》[08]回應比丘相關問題如是:

 『但,大德!這些五取蘊的根源是什麼呢?』
 『這些五取蘊,比丘!求取為其根源。』
 『大德!那執取就是這那些五取蘊呢?或者,除了五取蘊外有執取呢?』
 『比丘!那執取既非就是那些五取蘊,也非除了五取蘊外有執取,
  而是凡哪裡有貪求者,那裡就有執取。』

五蘊現象可以形成的自我執取,正相關於世間哲學上的本體論妄執。唯心論妄執以為真
實存有的心自性,唯物論妄執以為真實存有的物自體,都是以為有種常存不變的本體存
有;然而所有一切的本體存有,只是建立在五取蘊上的假相,只不過是在五蘊現象上貪
愛求取的虛幻妄執而已。

佛陀《如泡沫樣經》[09]即以「泡沫」「水泡」「陽燄」「蕉莖」「幻術」譬喻形容「
色受想行識」的虛妄無實。色蘊現象化顯波粒體性,故喻一切色蘊的物象體性,乃如泡
沫團聚般空虛不實。受蘊現象化顯感受刺激,故喻一切受蘊的感受體性,乃如落雨水泡
般空虛不實。想蘊現象化顯認知印象,故喻一切想蘊的想像體性,乃如陽燄蜃景般空虛
不實。行蘊現象化顯思作諸行,諸行變化有如蕉莖般剝離分解,故喻一切行蘊的思作體
性,乃如芭蕉莖材般空虛不實。識蘊現象化顯心識覺知,故喻一切識蘊的心識體性,乃
如幻術顯現般空虛不實。諸蘊現象如理慧觀檢視審察,皆是生滅無常,一切了無實體,
故而佛陀喻示謂其空虛不實。所以佛陀《無我相經》[01]闡說慧觀厭患諸蘊(□:色、
受、想、行、識)而離染解脫,是謂:

 『凡任何□,不論過去、未來、現在,或內、或外,或粗、或細,
  或劣、或妙,或遠、或近,所有□應以正慧這樣如實悟見:
  「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在,這沒有我的真我(自性)。」』

 『這麼悟見時,承教聖徒厭於色、厭於受、厭於想、厭於行、厭於識;
  厭者離染,由離貪而解脫,當解脫時,有「解脫」之智,他了知:
  「出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成,不再有此生[輪迴]狀態了。」』



[01] 《相應部‧22‧59》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77.htm

[02] 《相應部‧22‧79》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97.htm

[03] 《相應部‧22‧82》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600.htm

[04] 《增支部‧6‧63》 https://agama.buddhason.org/AN/AN1194.htm

[05] 《巴漢詞典》明法尊者增訂: Khandha,(Sk.skandha)【陽】1.體積。2.
樹幹、(人或動物的)軀幹。3.塊(mass),堆(heap)。4.區、段、章。5.蘊,
形成任何生命的身心狀態的知覺集合體。

[06] 《相應部‧22‧47》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65.htm

[07] 《相應部‧22‧48》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66.htm

[08] 《中部‧109》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09.htm

[09] 《相應部‧22‧95》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613.htm

[論稿] 明鏡蘊論‧稿序

◎首發於 PTT BBS 佛法版 Buddha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98421527.A.057.html



    明鏡蘊論─中道明覺之佛學正法理論

  《莊春江工作站》 https://agama.buddhason.org
  此論得以出現,首要感謝莊春江先生在其佛學工作站上翻譯南傳巴利四部佛典
  之功。對本人研究而言,可以說沒有莊先生的四部佛典翻譯可供閱覽,也就不
  會有這部佛學論著。本人在此向莊春江先生致上崇高敬意,深深感謝莊先生在
  弘揚佛法上的無私貢獻。
                            東岐明



 〈稿序〉

  《明鏡蘊論》是承續《法鏡蘊論》之作。本人於2017年寫作《法鏡蘊論》,已經確
立佛學諸乘之會通架構,尚餘一些判教對應問題需要解決。2017年中重啟易學儒學寫作
,因為佛學修行架構一旦確立,儒學修行問題也就容易順勢解決;所以也就在參透「格
物致知」真諦後,至於2018年中順利寫成《大中至正》的〈中道〉〈大中神明〉,前者
解決國學之中道意義問題,後者解決《大學》《中庸》《易傳》與儒道佛家思想在儒家
視野下的會通問題。兩者皆是國學關鍵問題的重大解決,內容超越宋明儒學而溯源先秦
諸學。2018年末在研究自性問題時,一併解決佛學八解脫與十二緣起的意義問題。2019
年解決儒學〈舜禹心傳〉的意義問題,寫作《太學明紀》以貫通儒家而會通佛道兩家,
又確立易學「易簡得理」於禪修與科學的心物架構對應,後更研究佛教「無餘涅槃」的
境界問題。然而儒學的性命問題,並非在儒學框架下就可以解決,這是因為儒學內涵缺
乏足夠參照體系來提供性命意義的理論定位。本人研究一直採取多工進行,同時從事數
項研究方向,研究成熟部份就會進行寫作。所以《法鏡蘊論》的遺留問題,數年以來也
是一直在試圖解決,至今2020年終於可以再度動筆。

當前寫作《明鏡蘊論》可能尚有許多不全之處,在此懇請讀者能對文稿問題提出意見討
論,以使本人於定稿前還有修正機會,謝謝大家!



《法鏡蘊論》〈自序〉

 『科學不是一本定律匯編,也不是一本把各種互不相關的論據集合在一起的總目錄。
  它是用來自由地發明觀念和概念的人類智力的創造物。物理學理論試圖作出一個實
  在的圖景,並建立起它和廣闊的感覺印象世界的聯繫。』

                  愛因斯坦 與 英費爾德《物理學的進化》

  法鏡蘊論之於佛學,就如統一場論之於物理學。現今佛學在北傳與南傳上的觀念分
歧,就如現今物理學在相對論與量子力學的觀點分歧,有著根本觀念問題尚未解決。佛
教自上座部與大眾部的根本分裂後,部派繁生而教論不一。南傳上座部之上乘教法保留
了原始佛教的巴利文經論,而北傳在歷史演變中將其誤會曲解的原始阿含經教視為小乘
教法。北傳發展其後演變形成菩薩道的大乘教法傳統,終而再演化出即身成佛的密乘教
法傳統。上乘、大乘、密乘是現今三大佛學傳統,而南傳上乘與北傳大乘密乘在修證上
的分歧觀點,也就是當前佛學的重大課題。

  漢傳佛教以往面對傳自印度不同宗派的分歧觀點,是以判教形式,認為佛陀有著不
同階段的經說法教,來會通解決其中歧見,歷史上的天台宗與華嚴宗都是如此。然而在
現代社會的發達交流下,隨著考據經典原文與考證研究進展,歷史上的佛教思想演變進
程逐漸公諸於世;許多現存佛教經典乃是出自後人偽造,並非釋尊佛陀親說的事實,漸
為世人知悉。法鏡蘊論之判教觀點,乃是藉由推廣五蘊觀念至鏡蘊性相,而統合南北傳
的佛學觀點分歧,並建構其修證次第的真實對應,以供修行道途之正確指引。

  此論源自本人對於《正觀中道》之寫作,其作在於統合儒道佛的修行理論,為要建
立文明中國的普世人類修行理論。其相關研究在去年底解決易學問題,寫出《繫說神易
》書稿後,即著手進行解決當今佛學根本歧見問題─這是《正觀中道》研究的根本難題
,涉及上乘羅漢果位與大乘菩薩階位的對應關係,已經困擾本人多年未決。終於在今年
底解決理論問題,建立了統合一貫的觀念框架,可以完備解釋一切修行理論。法鏡蘊論
的建構目的,正如下列對照文句所示:

 『佛學不是一本修證匯編,也不是一本把各種互不相關的悟境集合在一起的總目錄。
  它是用來如實地發明觀念和概念的人類智慧的創造物。法鏡蘊論是試圖作出一個法
  界的圖景,並建立起它和無上的覺修定慧境界的聯繫。』

2020年8月15日

[心得] 關於人身的意根所在

◎發表於 PTT BBS 佛法版 Buddha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97488818.A.19E.html


查資料看到台大獅子吼2008年這串討論〈意根與法塵的現代解釋〉
https://reurl.cc/d5rk9M

不知道當年這些人有沒有現在在這裏活動的,在此簡單說一下我從修行人聽聞到的人身與意根的關係,再加上我的推斷,不敢保證完全正確,但或許可以解答一些當年討論問題。

除非是無色界沒有身體的眾生,否則意根是需要在身體有所依處。就像眼根是與眼睛有關,人的意根是會與人身某處有關,那就在心臟與心輪。

心臟作為推動人身的能量中心,南傳佛教所謂的有分心就是由心臟發出。所以南傳上座的銅鍱部,會說意根位於心臟。而大乘密宗行者元音老人會說阿賴耶識是在心臟。

但其實意識發生的整個過程是這樣:

心臟(肉團心)的能量中心發出有分心流,就是維繫生命存在的潛意識流。這潛意識能量流是快速剎那生滅的有分心不斷出現而成。這個能量流在中脈心輪(兩乳之間的人身胸部正中能量點),當人生起非潛意識的意識心時,會產生心念能量由中脈心輪經由中脈噴射到腦部,在腦部造成意識心流的顯現。

          腦

          ↑

          ↑意識流

          ↑

   心臟→→→→→心輪

     潛意識流

所以人的腦部只是意識顯現的終點,而意識開端是在心輪,潛意識開端是在心臟。而這整個心念流的脈動傳導,不是在物質肉身的層次,而是在意生身的層次。

所以人身意根所在:

若只是指有關不含潛意識的意識(南傳阿毗達摩的心路過程),是在中脈心輪。若是指包含潛意識的所有心識(心路過程 與 有分心流的離路過程),是在心臟能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