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在人類政治中是絕對必要的,雖然現今盛行的西方自由民主體制,還有許多弊病,但這並不妨礙其基本價值,因為其他政治體制會有更多更重的弊病!雖然自由民主是絕對必要,卻並非只要接受自由民主,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自由民主並非萬能,而且自由民主政體的成功轉換,涉及國家社會全體機能,不是能夠一蹴可及,必須謹慎逐步推動!
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是建立在人類世界的客觀事實─人的理性與良知都是有限的,無法判斷誰可以代表絕對正義或絕對良善。因此,每人可在不侵犯他人自由下,自由追求自己的理想與幸福,而非外在權威的強加,因為沒有人可以代表絕對良善。而涉及群體的事務,就必須讓人人都可平等參與民主決策,因為沒有人可以代表絕對正義。
但上述立場,會讓很多重視道德秩序的人非常不滿,因為他們認為政治就應該要追求正義良善,自由民主竟然棄正義良善而不顧,豈非造就民眾心靈墮落!他們的苦心憂慮當然很有道理,但是問題在於,政治之“應然”─應該要如何,不見得會與政治之“實然”─實際會如何,能夠達到符合!應該要正義良善,不就代表實際會正義良善!以往古代的多數專制政體,都會認為自己就是代表正義良善,所以就有統治民眾的絕對權力。古代中國是自認代表上天統治,所以皇帝又自稱“天子”!中古歐洲的羅馬教廷神權,自認代表上帝統治!中古阿拉伯帝國的蘇丹,自認代表阿拉統治!這些統治政權也都不斷宣揚自己的道德正義,並以政府力量要求被統治的民眾服從遵守,但如此就真正達成道德正義了嗎?歷史事實告訴我們,這些政權所宣揚的道德正義,最後都成為維護自己利益的藉口,民眾反而在道德正義之名下,受到壓榨迫害!而且為了維持與宣揚自己的道德正義,政權往往使用嚴刑酷罰,發動暴力戰爭,以懲罰那些不同信仰者,來發揚自己的道德正義價值!
即使有了政權發乎真誠來推行正義道德理想,但正義道德的規範準則要以何為準呢?誰能堪為聖人可以制法呢?又怎麼判斷聖人真假呢?中國古代儒家的理想封建社會,平民是一夫一妻,貴族是一夫多妻,地位愈高,妻妾愈多。這種道德準則,豈不是讓最需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君王,成為全國縱慾享樂最多的男人,怎能利於修身養性呢?平天下的聖王,為了後宮保障妻妾,所以閹割民眾,製造太監來服侍後宮,古代儒家學者怎不反對此種毀傷子民的敗德行徑呢?
若說傳統儒家教化是至上崇高,足為中國萬世之法。可若中國現今有許多人信仰法輪功,崇拜李洪志,相信他是聖人降世,而寧願依其教誨,建立真善忍的正義國度─這種的道德正義價值,若是儒教信仰者不能接受,那為何基督徒、回教徒等等不同信仰者,要接受儒教的正義道德呢?
許多對於自由民主理念的質疑,認為自由民主論者,是將其理想訴求加以至上正當化,將其等同了善與正義─但這並非自由民主的政治理論觀點。相反地,正是因為認知到,人類之理性與良知乃是有限,因而無法判斷任何人事可以絕對代表善與正義,所以我們必須讓人們有自我抉擇行動的自由與共同參與決策的民主。自由民主的基礎,其實只是最為卑微的人性設想,既不高倡正義,也不自封道德,但一切崇高建構卻都必須以此卑微基礎,才能有安全保障!
台灣民主的政治亂象,其實許多國家都會發生,美國也是一樣!但若沒有民主,就會沒有權錢交易,沒有黑道猖獗,沒有政治欺騙,沒有官商勾結嗎?如果沒有民主,就不會有這些亂象,才可以將這些亂象歸咎於民主。這些政治亂象反而正是因為自由民主,所以才容易赤裸裸地曝光在民眾之前,否則,大多會被宣傳掩蓋起來,社會上就多是一片歌功頌德之聲!
然而民主政府若缺乏清廉有能的中央執政,民主政府也會腐化,但不致腐化到公然違逆民意、壓迫民眾,還是有著一些制衡作用。至於能否選出清廉有能的執政團隊,是與選民的智識水準有關,所以智識民主政體才會必然能夠超越當代自由民主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