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

明覺易化與無餘涅槃

◎首發於 PTT BBS 佛法版 Buddha



       明覺易化與無餘涅槃

    此文試圖運用人類現今的科學知識與哲學觀念,而以喻說無餘涅槃境界
    ;結合佛學「明覺」與易學「易化」之詞彙意涵,創造轉化易傳思想,
    以及借鑑物理學之量子現象與其多世界詮釋,闡述無餘涅槃明覺易化而
    不顯存在的感應變化境界;及茲說明大乘密乘誤解的無住涅槃,還陷於
    生命輪迴,並非真是究竟解脫境界。
                            東岐明 



  佛教乃是破除無明之覺者教法,其修行目標的終極境界即在無餘涅槃的寂滅解脫。
除滅無明,可謂「明」之境界;覺悟遍知,可謂「覺」之境界;兩者可以合謂「明覺」
境界。此謂「明覺」並非心性本體,更非《楞嚴經》所謂本覺心體之說;大乘所謂妙明
圓覺真心乃是尚有我見妄執,不能說明真正無餘涅槃境界。

生命延續輪迴不止的五蘊生滅變化,其實乃是繫結我執的痛苦束縛;譬如燭火燃燒,乃
是火燄束縛變化現象。涅槃寂滅境界是五蘊之滅,是自我之滅,而非一切盡滅;譬如燭
火之滅,只是變化脫離燭火束縛,並非一切變化皆盡消失。是以無餘涅槃之寂滅解脫,
是痛苦之滅,是自我之滅,是五蘊之滅,是解脫於生命束縛,而非一切盡皆消滅無餘。

南傳巴利四部《中部1經/根本法門經》∵記載佛陀舉述涅槃相應思量層次,簡略化約
可成三類─凡夫、有學、無學。凡夫層次就是尚執自我以為解脫的涅槃相應思量,有學
層次就是初果、二果、三果聖者的涅槃相應思量,無學層次就是四果阿羅漢而又相關於
辟支佛、佛的涅槃相應思量。此經佛陀所謂「涅槃」,是承襲古印度意義用以指稱「寂
滅止息」;而無想定與無色界定也有如如不動的寂滅止息境界,所以佛陀以謂凡夫層次
的我執涅槃境界。佛陀此經關於三類涅槃相應思量層次,如下是謂: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001.htm

 【凡夫層次】他認知涅槃為涅槃;認知涅槃為涅槃後,思量涅槃、在涅槃中思量
  、從涅槃思量、思量「涅槃是我的」而歡喜涅槃,那是什麼原因呢?我說:『
  對他來說,未遍知。』

 【有學層次】他證知涅槃為涅槃,證知涅槃為涅槃後,不要思量涅槃、不要在涅
  槃中思量、不要從涅槃思量、不要思量「涅槃是我的」而不要歡喜涅槃,那是
  什麼原因呢?我說:『對他來說,應能遍知。』

 【無學層次】他證知涅槃為涅槃,證知涅槃為涅槃後,不思量涅槃、不在涅槃中
  思量、不從涅槃思量、不思量「涅槃是我的」而不歡喜涅槃,那是什麼原因呢
  ?我說:『對他來說,已遍知。』

   ※           ※           ※

  凡夫層次的涅槃思量,就如大乘密乘所謂「真常我淨」的涅槃境界,是誤以為涅槃
存有真我自性。於是妄以空無邊處的不動行,作為小乘羅漢與辟支佛的涅槃寂滅,是如
《楞嚴經》所謂『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於命明中分別精
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
,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
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
墮定性辟支。』更而誤以識無邊處的不動行,作為圓覺佛地的涅槃寂滅,是應《楞嚴經
》所謂『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精真
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圓覺經》所謂『覺者如虛空,平等不動轉,覺
遍十方界,即得成佛道』『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
虛空華,依空而有相,空華若復滅,虛空本不動;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覺心不動
故。』

大乘禪宗《達摩血脈論》所謂『自性真實,非因非果。法即是心義,自心是菩提,自心
是涅槃。』,《六祖壇經》所謂『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
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也是妄以識無邊處之
自我清淨妙明心體,而誤認以為有自性涅槃。

既然妄以空無邊處不動定境為小乘涅槃寂滅,而妄以識無邊處不動定境為大乘涅槃寂滅
,就會認為不應執守此類自性涅槃寂滅境界,而起種種意念化現眾生世界種種作用;以
為可以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雖常起諸妙用而體性恒寂,無所執住而謂「無住涅槃」,
其實只是落於無色界天神生命境界的唯心所現時空萬物。

大乘密乘誤解以為小乘四果阿羅漢可以「迴小向大」,重入輪迴而修妙覺佛果;其實是
將出離空無邊處定境而自心顯現時空萬物,以為就是出離小乘涅槃寂滅。大乘密乘誤解
以為佛果可以無住涅槃,其實是將出離識無邊處定境而自心顯現時空萬物,以為就是出
離大乘涅槃寂滅。大乘密乘誤將無色界不動定境,以為就是涅槃寂滅;而又誤認其為無
餘涅槃,於是誤解以為可以不住涅槃重入輪迴;這些不符原始佛法的誤解妄見,正對應
著《中部1經/根本法門經》佛陀所述尚有我執的凡夫涅槃層次。所以相應大乘《金剛
經》《圓覺經》《楞嚴經》以及唯識修行法門,而有如下誤解妄見表列,正對應於南傳
巴利四部《增支部8集66經/解脫經》∵內容由第一到第五的凡夫解脫次第:

https://agama.buddhason.org/AN/AN1423.htm
  #1RtNBelY (Buddha) [ptt.cc] [原創] 法鏡蘊論與八釋脫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41239528.A.BE2.html

      1   2   3     4   5     【八解脫之1~5】
    有色者 內無色想 傾向成為  無色界 無色界
    見諸色 見外諸色 唯諸淨色  空無邊 識無邊

     我相  人相  眾生相   壽者相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金剛經》
     我相  人相  眾生相   壽命相 清淨覺海   《圓覺‧淨諸業障》
 色陰  受陰  想陰  行陰     識陰 本覺妙明真精 《楞嚴‧卷九、十》
 劫濁  見濁  煩惱濁 眾生濁    命濁 湛圓妙覺明心 《楞嚴‧卷四》
     幻身  幻心  幻塵     幻滅 非幻不滅   《圓覺‧普眼》
   幻妄境界 心如幻者 遠離為幻 離遠離幻 得無所離   《圓覺‧普賢》
   遣虛存實 捨濫留純 攝末歸本 隱劣顯勝 遣相證性   【五重唯識】 
                       菩提自性本自清淨  《六祖壇經》
                       自性真實非因非果 《達摩血脈論》

   ※           ※           ※

  上乘《阿毗達摩》的「涅槃」一詞,是與「色法」並論的所緣目標。《阿毗達摩》
將慧觀生滅所見「究竟法」,分為四類─心、心所、色法、涅槃,而涅槃乃是道心果心
的所緣對象。初二三四果聖者於體驗世間法寂滅的道果涅槃境界,尚有受想行識之清淨
四蘊,以道心果心體驗生滅止息的涅槃對象。此種涅槃體驗的心路過程,是種止息生滅
的出世定境,《阿毗達摩》稱為「果定」,原始佛經稱為「無相心定」,《相應部40
相應9經》∵是謂『以一切相的不作意,進入後住於無相心定』─道心果心的涅槃對象
乃是無相可見。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1144.htm

未達初果者的無相心定,就是執有我身見的無想定,也對應在前述佛陀所謂『思量「涅
槃是我的」而歡喜涅槃』的凡夫涅槃層次。初果須陀洹的無相心定,是執有我作見的初
果定;二果斯陀含的無相心定,是執有我所作見的二果定;三果阿那含的無相心定,是
執有我慢勢見的三果定;此三者之涅槃體驗都是尚涉我執,但卻已捨我身見而必然趨向
究竟解脫,所以對應在前述佛陀所謂『不要思量「涅槃是我的」而不要歡喜涅槃』的有
學涅槃層次。四果阿羅漢的無相心定,是究竟無我的四果定;其涅槃體驗已是完全無我
,對應在前述佛陀所謂『不思量「涅槃是我的」而不歡喜涅槃』的無學涅槃層次。

   凡夫層次▕      有學層次     ▕ 無學層次

    我身見  我作見  我所作見 我慢勢見  究竟無我
    無想定  初果定  二果定  三果定   四果定

然而上述無相心定的清淨涅槃境界,尚有心識體驗存在,並非真正究竟解脫的無餘涅槃
。即使四果無相心定涅槃境界的無我清淨體驗,仍有四果心識存在。四果阿羅漢的心識
存在,即是雖達究竟解脫,卻是還有剩餘生命,就是所謂「有餘涅槃」的無我生命境界
。「無餘涅槃」的真正究竟解脫,是心識寂滅而不執涅槃的境界,只有四果阿羅漢入滅
盡定或壽終滅度之後才能達到。然而滅心識流的無餘涅槃寂滅,並非一切盡皆消失,只
是生命束縛消失而化明覺,佛陀《長部11經/給哇得經》∵是謂:

https://agama.buddhason.org/DN/DN11.htm

  『識不顯現,無限而遍發光明。
   地水火風,在此無可安立。
   長短、粗細、濁淨、名色,在此破滅無餘。
   以識之滅,在此是皆破滅。』

   ※           ※           ※

  佛陀曾在《中部49經/梵天邀請經》《長部11經/給哇得經》講述無餘涅槃寂
滅境界的明覺體驗。《中部49經/梵天邀請經》∵相關內容,是佛陀上昇到梵天天界
,與大梵天主及天魔魔王辯論法義,而說明無餘涅槃境界體驗。《長部11經/給哇得
經》相關內容,是佛陀記述回答某位比丘的地水火風四大寂滅問題,而說明無餘涅槃境
界體驗。兩經記載佛陀關於無餘涅槃的明覺體驗說明,皆有此句:

  『識不顯現,無限而遍發光明。』
  Viññāṇaṃ anidassanaṃ, anantaṃ sabbatopabhaṃ

https://agama.buddhason.org/MN/MN049.htm

佛陀此句,是在說明無餘涅槃的明覺體驗境界,無識可以顯現,無限而又遍發光明。「
不顯現」anidassanaṃ的巴利語義,是指沒有具體化出現。『識不顯現』就是解脫輪迴鎖
鏈,而無生命識流的具體出現。『無限而遍發光明』就是解脫輪迴障礙,而無生命執礙
存在的無限而全面遍發光明。「從一切而來的」sabbato+「光明」pabhaṃ,此複合詞就
在形容:光明是來自一切全面遍發,而非經由某種因緣中心散發遍照。生命輪迴境界的
圓覺心識光明,是由自我主體因緣而散發遍照宇宙;無餘涅槃境界的明覺無識光明,是
無我無限而一切遍發光明。佛陀此句說明,表示無餘涅槃並非就是一切盡皆斷滅;生命
之識雖不顯現,卻是脫離輪迴生命執礙而明覺。《中部49經/梵天邀請經》記載大梵
天主質疑佛陀的涅槃解脫修為,將會落入一切斷滅的「空無者」「空虛者」。佛陀乃就
回答此句,以及對於明覺現象的體驗敘述:

 『識不顯現,無限而遍發光明:對地不以地性而經驗,對水不以水性而經驗,對
  火不以火性而經驗,對風不以風性而經驗,對在生者不以在生者性而經驗,對
  諸天神不以諸天神性而經驗,對生主神不以生主神性而經驗,對梵天不以梵天
  性而經驗,對光音天不以光音天性而經驗,對遍淨天不以遍淨天性而經驗,對
  廣果天不以廣果天性而經驗,對征服天不以征服天性而經驗,對一切不以一切
  性而經驗。』
         §「生主神」就是欲界頂主宰天神,「征服天」就是無想天。

佛陀所謂『對「某」不以「某性」而(被)經驗』,是在強調明覺體驗不會經驗到現象的
存在性,但並非沒有經驗現象。現象存在性是發生於生命識流,一旦解脫生命輪迴而識
不顯現,也就沒有五蘊顯現存在,所以明覺體驗乃是不見存在的現象經驗。無餘涅槃的
明覺體驗,既是究竟無我,也無心物法相顯現存在,然而仍在經驗現象,並非落入一切
斷滅空無。《長部11經/給哇得經》就有記載佛陀改正比丘問題的斷滅觀點,而指明
其正確問題觀點:

 『比丘!你不應該這麼問這問題:
   「大德!這四大,即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在哪裡根除消滅至完全無餘呢?」
  比丘!你應該這麼問這個問題:
  「在哪裡水與地,火與風無安立處?
   在哪裡長與短,細與粗、淨與不淨,在哪裡名與色,被破滅無餘?」』

比丘所問「根除消滅」nirujjhanti(ni+rujjhanti)與「完全無餘」aparisesā (a+pari+
sesā ),是指地水火風四大的完全斷滅而根絕存在。然而無餘涅槃並非一切斷滅,所以佛
陀否定比丘的斷滅觀點,而改正其問題內容,然後回答:

  『識不顯現,無限而遍發光明。
   地水火風,在此無可安立。
   長短、粗細、濁淨、名色,在此破滅無餘。
   以識之滅,在此是皆破滅。』

「安立」gādhati,原義是指「穩固立足」,在此用指地水火風的安立存在。所謂『地水
火風,在此無可安立』,也就是指地水火風四大無法顯現存在;這也正就相應前述佛陀
所謂『對地不以地性而經驗,對水不以水性而經驗,對火不以火性而經驗,對風不以風
性而經驗』,表明地水火風並非已然根絕滅盡,而是不以存在顯現。

「破滅」uparujjhati(upa+rujjhati)與「無餘」asesaṃ(a+sesa+ṃ),就是佛陀用以形容
五蘊無法存在的體驗。無餘涅槃境界,現象只是無法穩固存在,並非完全斷滅消失;所
以佛陀以「無餘」asesaṃ改正取代比丘問的「完全無餘」aparisesā,而且又以「破滅」
uparujjhati改正取代比丘問的「根除消滅」nirujjhanti。佛陀此謂「破滅無餘」就是
指現象存在性之破滅無餘;然而無餘涅槃境界並非一切現象完全斷滅,所以佛陀才會否
定比丘所問「根除消滅至完全無餘」。

「以識之滅」的「滅」,其巴利原詞是nirodha(ni+rodha),原義是指障礙消失。「涅槃
」nibbāna,巴利語義原指「熄滅」,引申而成生命輪迴之痛苦止息。所謂『以識之滅,
在此是皆破滅』就是,五蘊之識滅於無餘涅槃,以而一切五蘊存在全都破滅,從而輪迴
痛苦也就隨之熄滅。

   ※           ※           ※

  無餘涅槃之五蘊存在破滅而不顯現,乃是無法以世間存在經驗描述;所以解脫者滅
度之後的存在問題,也就無法以世間存在之有無經驗推測,而成為佛陀教誨的無記問題
《相應部44》∵。『如來死後存在』『如來死後不存在』『如來死後存在且不存在』
『如來死後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如來死後安立於上述四處之外』《相應部44相應
2經》∵的相關存在有無觀點,皆遭佛陀否定;因為這些觀點都是基於自我存在經驗作
為思維推斷基礎《相應部44相應7經》∵,而無餘涅槃的無我解脫境界並非是以自我
存在經驗所能思議推測;因為這些觀點都會涉及五蘊存在經驗作為認知基礎《相應部4
4相應3經》∵,而無餘涅槃的寂滅解脫境界並非是以五蘊存在經驗所能思議推測,正
如《相應部44相應1經》∵對於色蘊相關之記說:

 『當凡以色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色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
  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
 『從色的名稱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
  「死後如來存在」不適用,「死後如來不存在」不適用,
  「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不適用,「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不適用。』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index.htm#44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1186.htm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1191.htm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1187.htm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1185.htm

數學計量是根基於存在,有所存在就有基本數量之1,而以此無所存在就有空無數量之
0;存在相異就有2,存在之相異變化就顯現時間存在;存在相成就有3,存在之相成
變化就顯現空間存在;時空存在而萬物顯現,《序卦傳》是謂『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種種數量皆是基於存在而生,《老子》是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數理
邏輯的是非真假,也是基於存在關係的推論產物;所以一切存在盡皆破滅的無餘涅槃,
也就不是數學計量與邏輯推測的思維表述可以具體描述。

無餘涅槃之五蘊存在破滅而不顯現,也就是一切法相破滅而不顯現存在。色法破滅而不
顯現存在,心所法破滅而不顯現存在,心法破滅而不顯現存在;聖者果定所緣之涅槃無
相,也是破滅而不顯現存在。一切物相破滅而不顯現存在,一切心相破滅而不顯現存在
,一切存在法相盡皆破滅而不顯現,然而仍以明覺感應易化。輪迴生命業識之感應,乃
是基於存在而識知變化,譬如察見事物存在的狀態改變而識知變化;然而無餘涅槃寂滅
之感應,乃是不見存在而明覺易化,即如上述佛陀講述明覺體驗所謂─識不顯現而無限
遍發光明的一切存在破滅。

一切存在破滅,並非一切不存在而斷滅,而是一切不發生存在顯現,也就是唯有感應變
化而無任何存在顯現。完全沒有任何存在顯現,也就沒有任何可供觀察立足的識知框架
基礎,也就不能識知察見任何變化。譬如物理量子力學的波粒二象性,其觀測基礎是建
立於粒子存在的觀察確認;如果一切現象皆是波動變化而不見粒子存在,也就無法觀測
察見任何波動變化,然而並非就是沒有波動變化。

一切存在破滅,也就一切心物不見存在,然而並非相關感應變化完全斷滅,就如火燄熄
滅並非一切相關變化皆歸斷滅。易學以論,感應變化可謂「易化」,心可應「乾」,物
可應「坤」,《繫辭傳》乃依世間存在法相而有相關闡述:心物法相交織顯現存在,感
應變化立於其中,心物存在破滅就無法識知察見感應變化顯現,感應變化不見顯現存在
也就心物止息,是謂:

 『乾坤其易之縕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除滅無明,可謂「明」;覺悟遍知,可謂「覺」;感應變化而無存在顯現,可謂「易化
」。無餘涅槃的一切存在破滅而止息生命輪迴,也就可謂「明覺易化」之境界。明覺易
化,既是一切存在破滅之境界,也就不可論以世間存在之相,也就並非本體存有可論,
所以佛學正法思想乃是無本體論之哲學。世間法相盡皆無常,果定涅槃盡皆無相,無餘
涅槃明覺易化而破滅一切法相與涅槃無相。

   ※           ※           ※

  無餘涅槃不受後有的究竟解脫,就是生命心識的死後斷流而不再生,也就相應十二
緣起斷絕初始的無明滅而行滅而識滅。十二緣起之行,是指存在法相的發生相續;十二
緣起之識,就是相續存在之流而有生命業識。生命輪迴的業識心念之流,若不除滅無明
,則於死後又會再生新的業識之流而再以新生命輪迴。每一生命業識之流,就是連串發
生的因緣法相之流。

  #1S0XQrh2 (Buddha) [ptt.cc] [原創] 法鏡蘊論與十二緣起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43640757.A.AC2.html

   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 【十二緣起】

         死 生          死 生
  ……‥‥‥‥‥‥→‥‥‥‥‥‥〔‥‥‥‥‥→‥‥‥‥‥‥……〕
  過去生          現在生           未來生

每一生命是隨過去因緣所造,而未來發展除了過去的因緣影響,還隨其自我現在抉擇而
開放。自我命運就是生命不斷抉擇身口意業行的因緣結果,整個生命輪迴猶如一條過去
已定而將來未定的生命路線,找不到過去的盡頭,若無究竟解脫也找不到未來的盡頭。
生命業識之流,即是存在法相於自我因緣果報的相續發生。

  … → ○ → ○ → ○ → ○〔→ ○ → ○ → ○ → …〕
              過去 現在 未來   

未來尚未發生的生命識流,其可能路線可以用神通觀察預知;然而隨著生命自我抉擇傾
向改變,神通預知的未來路線也可能會發生改變。神通預知的可能未來,只是神通者因
緣所感應到生命未來存在的可能發展路線。過去已經發生的時空生命識流,其經由路線
可能被上界的無色界天神他力改變(被改變者的過去不是無色界天神的過去),而被改
變的生命業識會有新的過去路線記憶而不知自己命運曾被改變。

所謂自我,不過就是生命業識之流的執著幻相。無論是改變未來或是過去,整個生命業
識路線都還是必須遵循因果法則;改變生命業識的存在路線,也就改變成另一自我生命
,而再也不是原本路線的自我生命。所以生命無法改變自己的過去命運,只能改變自己
的未來命運。

十二緣起的「無明緣行」,就是無明障礙而開啟生命路線限制,顯現過去已定的生命存
在路線,以及可能顯現將來未定的生命路線。十二緣起的「行緣識」,就是生命路線現
在當下的業識主體發生,然後開始現在今生。十二緣起的其他緣起,就是對應人類今生
生命直至死亡的路線過程。

所有生命業識的存在路線,就是其解脫輪迴的囚禁限制;而無餘涅槃滅度的不受後有,
也就是解脫於此自我生命路線囚禁限制。所以無餘涅槃解脫以後,自我生命路線就此結
束;但並非就是一切斷滅,而是感應變化不再受到生命業識路線的限制。譬如就像火燄
熄滅以後,變化不再受到火燄存在的囚禁限制。

無餘涅槃的滅度解脫,是從除滅無明根源而斷絕十二緣起,業識不現而明覺,存在破滅
而易化,而解脫一切生命存在的囚禁限制。無餘涅槃的明覺易化,也就涵攝了不顯現的
無限存在可能。對於落入生命業識桎梏囚禁的迷妄者,以其生命路線抉擇,才會發生行
為選擇的相關是非存在。譬如選擇是否救人,而依選擇就有兩種不同的生命路線;所以
在其生命業識決定的存在路線下,才會有不同的是否救人結果。然而無餘涅槃卻是涵攝
無限存在可能而了無顯現存在,也就容攝無限可能存在路線,而無確定存在路線顯現;
上述救人譬例,也就成為是否救人皆於變化可能。所以業識存在,才有生命路線選擇存
在;若是業識不顯現存在,也就沒有選擇的生命路線存在。如此存在不現的感應變化境
界,一切生命業識變化皆是可能存在的幻化遊戲而已,了無真實可言;隨其生命業識之
流的自我認同,亦是無明妄執而已。

譬如就像量子力學的多世界詮釋∵,當粒子顯現存在的相續生起,也就決定其相關的世
界路線,而確定其選擇的所處世界;如果皆無粒子顯現存在,也就不會被限制於其選擇
的世界路線,而感應著所有可能的世界路線變化。所以無餘涅槃的滅度解脫境界,是無
限深奧而不能以世間存在經驗思議。每個存在都相關無限可能存在,而於無餘涅槃又都
是不可顯現的無限可能。所以無餘涅槃若要強以世間存在經驗描述,會是無限的無限的
......─不可思議的完全無限境界。無餘涅槃的滅度解脫,既是脫離一切業識障礙與存
在限制,也就沒有任何阻礙明覺易化,而感應一切變化遍發光明。輪迴境界的成佛光明
,是由佛之身心因緣而廣大放射十方世界;然而成佛滅度的無餘涅槃境界,乃是明覺易
化於無限而一切遍發光明─不可思議的完全光明境界。所以無餘涅槃之明覺易化境界,
正如前述佛陀開示所謂:『識不顯現,無限而遍發光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9A%E4%B8%96%E7%95%8C%E8%AF%A0%E9%87%8A

   ※           ※           ※

  佛教正法的修行解脫,是由世間生命之業識輪迴境界開始修持四念處的慧觀法門,
入門先證生滅觀智而見萬法生滅之苦、無常、無我,然後繼續次第修證初、二、三、四
果定涅槃之寂滅無相境界。得證四果涅槃即成阿羅漢,可以當生滅度解脫;滅度後即成
無餘涅槃而解脫不受後有,也就斷絕生命業識之流,滅盡一切自我身心。

無餘涅槃之明覺易化境界,本來就是感應變化,雖不顯現存在,卻非寂住不動。大乘密
乘的似法誤解,是將得證無色界定於空無邊與識無邊的寂靜不動,附會於果定涅槃之寂
滅無相境界,而誤以為分別就是小乘與大乘的無餘涅槃境界。既然誤以無色界之空無邊
處定與識無邊處定為無餘涅槃;也就錯解以為無色界天神起意識流而顯現時空萬物現象
,就是不住涅槃、不住生死的「無住涅槃」。其實大乘密乘修證所謂究竟佛果的無住涅
槃,還在佛陀《增支部9集24經/眾生住所經》∵記說世間生命之業識輪迴境界的第
七眾生住處,不過只是相關前述佛陀《增支部8集66經/解脫經》對應識無邊處的凡
夫第五解脫次第,而真實無餘涅槃乃是相關其對應滅盡定的聖者第八解脫次第。

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1477.htm

大乘密乘所謂究竟佛果的無住涅槃誤解,還在生命存在的輪迴境界。然而真正無餘涅槃
的明覺易化境界,乃是完全解脫生命存在的生存束縛,一切存在破滅而不發生,自我業
識止息而不再生,《中部49經/梵天邀請經》記載佛陀啟示大梵天主而言:

 『我以一切而證知一切,證知那所有不以一切之一切性而經驗之所及,不發生一切
  ,不發生於一切,不發生於一切之外,不發生一切屬於我,不歡迎一切。』

 『我見生存之恐怖,及生存者之尋求脫離生存束縛,
  不歡迎任何生存,也不執取其歡喜。』

,以及最終開示天魔魔王而說:

 『對如來來說,污染的、再生的、有憂苦的、苦報的、未來被生老死的諸煩惱,
  那些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