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

法鏡蘊論(初稿).法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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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鏡蘊論(初稿).法蘊第一  東岐明

 
  五蘊─「色、受、想、行、識」─是佛陀時代印度早已存在流行的修行相關觀念。
因而佛陀在初轉法輪度化時,便以《無我相經》之講述五蘊無我,而引導最初的五比丘
證得阿羅漢果之究竟涅槃,徹底解脫輪迴生死而不受後有。五蘊觀念是古印度文明之禪
修傳統,在修行定境中累積實證經驗,而體認形成對於一切現象的五種存在層次架構。
禪修定境中所觀察到的宇宙現象,並非是客觀唯物之存在,而是覺照其心物存在顯現為
五種相蘊層次,故謂「五蘊」。

  一般解說五蘊,若以現代科學觀念對應,就是在覺知認識歷程下涵攝著物理、生理
、心理現象的五層存有體性;就佛學而言,乃是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存有,是
依五蘊顯現。「色、受、想、行、識」之一般籠統解釋,似乎也就是由物理而生理而心
理的存有相關顯現層序。依照現今一般流行的籠統解釋,「色」是相關於物理對象,「
受」是相關於生理感受,「想」是相關於心理認知,「行」是相關於心念意志,「識」
是相關於心靈覺知。古印度文明的禪修傳統在定境體驗下,體驗到對於自我實體的存有
執著,乃是存在於五蘊層次。一切眾生之自我身見,正是依存於五蘊境界,而妄執以為
其中有著自我實體的存在。

  五蘊實體的妄執存有,在哲學上乃是層層相蘊的主客關係存在,也就是佛學上所謂
的能所關係存在,而顯現形成為心物實體。「識、行、想、受、色」的五層相蘊次第,
正是由心至物的一切存有顯現次第,由識蘊心靈層次到色蘊物質層次的存有顯現,也是
由識蘊主體到色蘊客體的相蘊存有顯現。心靈是「能觀察」的主體,物質是「所觀察」
的客體,而「識、行、想、受、色」也就是由能觀主體到所觀客體的顯現層次。若將「
>」符號定義為「觀察」,「A>B」代表「A觀察B」,則五蘊能所關係正是「識>
行>想>受>色」。正如「>」作為數學符號的「大於」的遞增關係,在其序列上是左
方大於右方;「>」作為觀察的能所關係,在其序列上也是左方為「能觀察」而右方為
「所觀察」。五蘊之能所關係也就是相關於實體顯現的主客關係,乃是定境修證下的觀
察體驗。

  五蘊既是由心而物的相蘊顯現,諸蘊也就形成了各自的相應法相。五蘊正是在定境
中相關於自我實體的五種妄執相狀。色法相狀乃是對應於外境物質,以為有著客觀存在
的物質,而有色蘊境界的「物相」;色蘊境界我執即是當代唯物論觀點的物質肉體自我
。受法相狀乃是對應於自我感受,以為有著自我在觀察物質相,而有受蘊境界我執的「
我相」,正如《圓覺經》所謂『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想法相狀乃是對應於
自我思想,以為自我思想猶如他人在觀察我相感受境界,而有想蘊境界我執的「人相」
,正如《圓覺經》所謂『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悟己超過一切證者,悉為人
相。』行法相狀乃是對應於自我意志,以為自我時空之眾生存在,乃是意志作用而存有
一切人我之相,而有行蘊境界我執的「眾生相」,正如《圓覺經》所謂『云何眾生相,
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
有所了,名眾生相。』識蘊相狀乃是對應於自我心靈,以為有著自我心靈覺知虛空,覺
照著自我時空眾生之相;以為覺知虛空是自我存在的時間與生命之本,而有識蘊境界我
執的「壽命相」,正如《圓覺經》所謂『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
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然而五蘊的能所層次關係,尚有微妙差別;受蘊以至色
蘊,察見對象概念;行蘊以至想蘊,察見存容概念;另以「≦」表示能所關係有概念存
在,五蘊之我執相狀層次正如下表:

 色蘊 ≦ 受蘊 < 想蘊 ≦ 行蘊 < 識蘊
 物相  我相  人相  眾生相 壽命相

然而實際定慧境界,並非古印度文明的傳統五蘊觀念可以完備闡述,而其主要關鍵問題
乃在識蘊範疇。識蘊境界乃是在於覺知虛空,其境界正對應於四空定處─空無邊處、識
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色受想行蘊境界乃是對應於時空萬物境界,而時空
萬物境界乃是顯現於識蘊境界的覺知虛空;一般眾生限於業智,只是察見其自體身軀存
在的時空境界,而難以觀見其生命自性本具的覺知虛空,《圓覺經》故謂『一切業智所
不自見,猶如命根』;時空境界有著萬物塵象變化,而覺知虛空乃是清淨無塵如大圓鏡
照見時空萬物塵象,故謂『心照清淨覺所了者』,正是相關於大乘唯識所謂阿賴耶識的
「大圓鏡智」。覺知虛空湛然清淨而時空境界入於覺知虛空,即是《楞嚴經》所謂『湛
入合湛,歸識邊際』。

  識蘊境界猶如心靈法鏡,照顯色受想行蘊相境界,在體可謂「心鏡」,在用可謂「
法鏡」;而識蘊心靈法鏡層次蘊含的四空定境法相,正是對應於色受想行的空相定境。
空無邊處對應於色空境界,識無邊處對應於受空境界,無所有處對應於想空境界,非想
非非想處對應於行空境界,而識空境界則是對應於滅盡定。一切諸法蘊相的能所關係如
下:

                   空無邊 識無邊 無所有 非想非. 滅盡定
色蘊 ≦ 受蘊 < 想蘊 ≦ 行蘊 < 識蘊[ 色空 ≦ 受空 < 想空 ≦ 行空 < 識空 ]
                法鏡[ 色鏡 ≦ 受鏡 < 想鏡 ≦ 行鏡 < 識鏡 ]

古印度文明的禪修傳統是在逐漸發展中而形成其定境理論觀念。五蘊觀念可能是先發展
,然後才又逐步探索深化定境體驗,而依次推進建立四空定境的觀念理論。發展推進的
探索過程,乃是超越所觀法相而證見能觀法相,就是返照自心能觀之相。譬如眾生相未
見覺知虛空的能所關係是「色受想行<識」,乃是以識蘊之心而見時空萬物色相境界,
所見之相只是自身所在世界的時空境界;超越時空境界之相而證見識蘊色空之相的壽命
相,其能所關係是「色受想行識[色空≦受鏡]」而證見覺知虛空的色空相。正如舍利弗
《相應部‧28‧5》、目揵連《相應部‧40‧5》談及證見空無邊處,皆謂『以一
切色想的超越』;而在《相應部‧28‧6~9》《相應部‧40‧6~8》之其餘無
色定境也是以超越前一定境而證。

  古印度人禪修傳統之探索發展,初證覺知虛空,見其色空定境之虛空無邊無際,故
名「空無邊處」。其後禪修傳統發展,超越色空境界而證見受空境界,見其受空定境超
越色空,純是心靈名法,以為是識蘊最終境界,故名「識無邊處」。再後禪修傳統發展
,超越受空境界而證見想空境界,見其想空定境超越受空,依照先前傳統觀念,以為已
經超越識蘊境界而證見空無所有,故名「無所有處」。更後禪修傳統發展,超越想空境
界而證見行空境界,見其行空定境超越想空,得知想空定境並非最終超脫境界,體察所
證定境超越想空;依古印度邏輯觀念,以「想」與「非想」(想空)統攝一切想境,而以
「非想」又「非非想」而代表其超越一切想境【設「想」為S,其數理形式表達即為,
-(S∪-S)=-S∩--S】,故名「非想非非想處」。一切定境乃是基於能所關係
之所觀相狀,非想非非想處的行空定境,乃是基於識鏡觀察行空境界,而在識鏡之後再
沒更高境界可以作為能觀,所以非想非非想處是世間最高定境。世間禪修定境最高之非
想非非想處,尚有最後能觀之心識不空,並非僅只禪定可以超越而脫;只有三果阿那含
或四果阿羅漢的慧境定力,才能超越行空而返觀識空,證得禪修超脫之最高定境─滅盡
定。滅盡定是出世間定,應該是以識空返觀識空,必須要有三果以上慧境才可修證,原
由後述。至於總攝一切定境次第的九次第定,其前八次第定心,即是色界與無色界的天
神結生之心,而對應於相關天界;而其對應法蘊定境,則有如下能所關係與禪支次第:

∣→‥‥‥‥色界‥‥‥‥‥‥←∣→‥‥‥‥‥‥ 無色界‥‥‥‥‥‥←∣
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     空無邊 識無邊 無所有 非想非. 滅盡定
色定 ≦ 受定 < 想定 ≦ 行定 < 識定[ 色空 ≦ 受空 < 想空 ≦ 行空 < 識空 ] 
尋 伺  喜   樂   捨......

初入禪定離欲,尚有尋、伺、喜、樂、捨等心境禪支。初禪超越欲界染執,尚有對於色
相定境對象的尋伺─尋從概念色相,伺從究竟色相。二禪超越色定而離尋伺,尚有對於
受相定境之喜。三禪超越受定而離喜,尚有對於想相定境之樂。四禪超越想定而離樂,
唯有捨念留存,而此捨念禪支在各次第定乃有各自不同對應的捨離程度。

  以上定境法蘊之眾生生命境界,欲界色界之世間時空境界乃是萬有之相,無色界之
覺知虛空境界乃是空無之相。時空境界萬有相狀之顯現於覺知虛空無相境界,猶如萬象
顯現於廣大無邊圓鏡;而其萬有與空無之法蘊相境,皆是無明輪迴境界。此即大乘唯識
講述阿賴耶識所謂「大圓鏡智」境界;若以科技觀念譬喻,就如無窮維度的無邊無際顯
示屏幕,可供虛擬實境之時空萬有顯現其中,因其境界空無如如不動之相而能容攝時空
萬有變化之相。心靈虛空圓鏡顯現萬有境界,一切定境亦在其中;心鏡銷空,無法證得
其下定境─即是四空天天神可起欲界心,卻無法證得低於自己生命定境的無色界禪定與
色界禪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心是以識鏡為心,乃為心鏡終極能觀,無從觀察其名法。非
想非非想處乃在行空境界,空其思心意志;所以佛陀《增支部‧4‧171》有謂,非
想非非想處天神之投生,既非由於自思,也非由於他思。

  大乘密乘經典記載的我執妄相與修行漸次,是在五蘊層次,以法鏡體性空相為本。
《金剛經》《楞嚴經》《圓覺經》與唯識學的大乘佛法觀念,與五蘊層次有如下對應關
係:

 五蘊     色蘊   受蘊   想蘊   行蘊   識蘊   大乘菩提涅槃
  楞嚴‧九、十 堅固妄想 虛明妄想 融通妄想 幽隱妄想 顛倒妄想 
  楞嚴‧卷十  唯色與空 唯觸與離 唯記與忘 唯生與滅 湛入合湛 本覺妙明真精
  楞嚴‧卷四  劫濁   見濁   煩惱濁  眾生濁  命濁   湛圓妙覺明心
 金剛‧大乘正宗     我相   人相   眾生相  壽者相  無餘涅槃
 圓覺‧淨諸業障     我相   人相   眾生相  壽命相  清淨覺海
 圓覺‧普眼       幻身   幻心   幻塵   幻滅   非幻不滅
 圓覺‧普賢        幻妄境界 心如幻者 遠離為幻 離遠離幻 得無所離
 圓覺‧清淨慧[隨順覺性]      凡夫   未入地者 已入地者 如來
 楞嚴‧大乘菩薩位         十信十住 十行十向 十地   等覺 

 唯識對應        五識   意識   末那識  阿賴耶識 (阿摩羅識)
 五重唯識        遣虛存實 捨濫留純 攝末歸本 隱劣顯勝 遣相證性
 轉識成智        成所作智 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    大圓鏡智

大乘密乘所謂大圓鏡智之自性本體,即是相關法鏡體性,而於大乘密乘經典有著種種別
名,正如《楞嚴經‧卷四》所言:

 『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
  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密乘蓮華生《無染覺性直觀自行解脫之道》則闡述心鏡覺性而說: 

 『那光明燦爛的覺性,也就是所謂的心性,有人視它為具體存在,實際上它並非實存。
  然而它又是一切之始,涅槃極樂及娑婆苦海的根源。它一向被密宗十一學派所推崇。
  從名相來講,它具有各形各式的名稱。有人稱它為心或心性;有人稱它為梵或大我;
  有人視它為無我的教義;有人直稱它為心而已;有人稱它為般若或圓滿智慧;有人稱
  它為如來藏或佛種;有人稱為大手印;有人稱為唯一本體;有人稱為法界;有人稱為
  阿賴耶或一切種;有人只稱它為平常心(覺)。』